梁振英:“佔領”街道行為犯法 警方工作有效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對於香港警方在旺角清除障礙物的行動,行政長官梁振英今天下午重申,“佔領”人士是犯法,法院對“佔領”街道的行為已有清晰判決。他表示,警方的工作有效,現時旺角的情況已逐步恢復正常。

 

梁振英説,警方做的工作是有效的。當然,我們亦看到,在旺角清障之後“翻發”的可能性。事實上,政府如果被動去採取什麼措施,譬如“宵禁”,或者用其他類似的措施的話,不是最好的辦法。最好的辦法就是大家都作為守法的市民。

 

他表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大家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犯法,“佔領”街道肯定是犯法的。現在各級法院已經就“佔領”各個地區的街道,這件事的合法性,作了清楚的判決。這件事是犯法的,如果不是犯法的話,法院不會頒布禁制令。上訴之後,上訴法院亦維持禁制令,派大批執達主任去該處執行法院的命令,所以法律是十分十分清楚的。所以只要我們每一個市民,包括原來在旺角,或是現在於金鐘“佔領”這些主要街道的市民,他們不繼續“佔領”這些街道,我們就無須要考慮用禁制令,無須要考慮用執達主任,無須要考慮用警察,亦無須要考慮現時有人傳説的“宵禁”,或類似的措施來回復社會秩序。(中新網11月27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