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佔領”街道行為犯法 警方工作有效
|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4-11-27 17:06:17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據香港特區政府新聞公報,對於香港警方在旺角清除障礙物的行動,行政長官梁振英今天下午重申,“佔領”人士是犯法,法院對“佔領”街道的行為已有清晰判決。他表示,警方的工作有效,現時旺角的情況已逐步恢復正常。
梁振英説,警方做的工作是有效的。當然,我們亦看到,在旺角清障之後“翻發”的可能性。事實上,政府如果被動去採取什麼措施,譬如“宵禁”,或者用其他類似的措施的話,不是最好的辦法。最好的辦法就是大家都作為守法的市民。
他表示,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大家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犯法,“佔領”街道肯定是犯法的。現在各級法院已經就“佔領”各個地區的街道,這件事的合法性,作了清楚的判決。這件事是犯法的,如果不是犯法的話,法院不會頒布禁制令。上訴之後,上訴法院亦維持禁制令,派大批執達主任去該處執行法院的命令,所以法律是十分十分清楚的。所以只要我們每一個市民,包括原來在旺角,或是現在於金鐘“佔領”這些主要街道的市民,他們不繼續“佔領”這些街道,我們就無須要考慮用禁制令,無須要考慮用執達主任,無須要考慮用警察,亦無須要考慮現時有人傳説的“宵禁”,或類似的措施來回復社會秩序。(中新網11月27日電)
新聞推薦
- 時政新聞眼丨一年之內再赴海南,習近平重點關注這件大事2025-11-07
- 2025年世界互聯網大會烏鎮峰會今天開幕2025-11-07
- 台灣各界人士座談 呼籲在堅持“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兩岸協商2025-11-07
- 2025年“遷臺記憶”臺胞祖地行活動在漳州平和縣舉行2025-11-07
- “歸家”App爆火,照見海峽兩岸民心所向2025-11-07
- 今日立冬,順祝冬安!2025-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