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在大陸經營 陸委會呼籲了解法令正派經營

中新網11月28日電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台灣陸委會副主委施惠芬今天説,臺商赴大陸投資前,要蒐集相關資料、了解當地法令等,才能長久投資。

 

陸委會28日主辦“大陸臺商投資權益問題研討會”,施惠芬出席會議並致詞,臺當局“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副處長陳文斌及相關法律人士發表專題演講。

 

施惠芬致詞時説,早年大陸工資低廉,土地成本較低,吸引許多臺商到大陸投資,但隨大陸經濟起飛、産業結構改變,加上大陸吸引臺商的措施有所調整等,使臺商經營條件沒有以前那麼好。

 

此外,施惠芬説,臺商在陸投資有時也會涉及土地徵收、當地社會福利和稅制問題,使得臺商在陸投資經營比以前面臨更多挑戰。

 

她表示,2012年8月簽訂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2013年生效後,提供制度化保障措施,希望降低臺商投資風險,但呼籲臺商要了解當地法令並正派經營,才能長久。

 

陳文斌演講時指出,自兩岸投保協議簽署至今年10月31日,服務中心受理臺商投資糾紛案176件,其中120件送請大陸窗口協處。

 

陳文斌表示,120件送協處的案件有47件已完成協處。陳文斌呼籲,協處成功的基本原則還是要依法有據、保留充分的書面證據,並保持理性平和的態度,避免協調過程中意氣用事,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