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立中:年內完成ECFA後續協商可期待
編輯: 關春英 | 時間: 2014-02-27 19:23:56 | 來源: 新華網 |
新華網台北2月27日電(記者李寒芳吳濟海姚遠)兩岸兩會27日在台北舉行兩會恢復協商以來的第十次會談,簽署了《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與《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就兩會協商的有關事項交換了意見,並確定了兩會下一次會談議題。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在隨後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只要雙方相互體諒,相向而行,年內完成ECFA後續協商是值得期待的。
鄭立中説,兩會協商追求的最高價值是為兩岸同胞謀求利益福祉,《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尚未生效,不會停止我們為此繼續努力的腳步。服貿協議有利於兩岸服務業合作,更有利於台灣經濟發展,是一個互利雙贏的好協議。根據協議,大陸對台灣服務業市場開放水準前所未有,為台灣業者開闢了廣闊空間,提供了巨大商機。大陸方面已做好了準備,協議生效後即可落實市場開放措施。協議遲遲不能生效,受損失最大的是台灣業界和民眾。
他表示,兩岸經濟同屬中華民族經濟,我們願意盡最大努力照顧臺胞需求,盡可能使台灣民眾獲得實利,當務之急是服貿協議儘快生效,下一步重點是爭取早日商簽兩岸貨物貿易協議和爭端解決機制協議。
在回答有關兩岸避免雙重課稅的問題時,鄭立中説,“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商談過程耗費了長達五年的時間,兩會同意將該議題納入第十一次商談議題。雙方達成的共識安排已充分考慮了臺方關切,是合情合理的,尤其對臺商是有利的。
他表示,有人質疑協議存在種種問題,這是不符合實際情況的。這項協議有利於消除兩岸間重復課稅現象,降低投資者的稅收負擔,保護投資者合法稅務權益。這是臺商多年來的要求。此外,這一協議是互利雙贏的,符合稅務通行慣例,不影響兩岸各自對個人所得徵稅的徵管規定。
海基會也在協議簽署後舉行了記者會。海基會董事長林中森在記者會上表示,今天早上兩會會談融洽,過程順利,任務圓滿。未來究竟哪些議題有共識,看兩岸兩會的交流溝通情況,基本持彈性原則。只要對兩岸人民有利,只要能夠創造福祉,只要有共識,不排除任何議題的簽署和協商。
相關新聞
新聞推薦
- 習近平同哈薩克斯坦總統托卡耶夫會談2025-06-17
- 王滬寧在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建設專題推進會上強調 高品質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2025-06-17
- 外交部:民進黨當局“跪美媚美”只會害臺毀臺2025-06-17
- 福建臺胞享同等待遇 央行金融措施助力兩岸融合2025-06-17
- 睦鄰友好 攜手共進!2025中國—中亞人文交流活動在阿斯塔納舉行2025-06-17
- 兩岸青年共敘文脈情緣 攜手繪就華流新篇——第二十三屆海峽青年論壇側記202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