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共識 依法實現香港普選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律師會原會長劉漢銓9日在北京呼籲,要凝聚廣泛共識,依法實現香港特首普選。

 

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第四次全體會議當天下午舉行,劉漢銓作大會發言。

 

劉漢銓説,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改的安排,2017年將進行行政長官選舉。為此,2013年12月,特區政府正式展開為期5個月的諮詢。一段時間以來,特區政府兼聽各方意見,各界人士積極參與諮詢。

 

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行政長官的産生辦法根據香港特區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而規定,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式提名後普選産生的目標。第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決定也指出,提名委員會須按照民主程式提名産生若干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全體符合資格選民普選産生行政長官人選,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劉漢銓指出,上述規定和決定的第一個要點是,提名委員會要“有廣泛代表性”,並且這是一個機構,行政長官提名權屬於這機構,這是機構提名而並不是提名委員會委員的提名;第二個要點是“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式提名”,為此應符合三項要求:一是委員會成員具有同等的提名權;二是符合法定資格的人都可以向提名委員會爭取提名;三是提名結果必須反映提名委員會的集體意見。

 

劉漢銓認為,成功的特首普選諮詢有賴廣大市民正確理解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條文、法理依據,並凝聚廣泛共識,否則很多違反基本法的言論、似是而非的歪理將會誤導市民,將合法的普選引向歧途。

 

他呼籲,愛國愛港人士、特區官員、主管香港事務的中央官員都要鍥而不捨地加大力度,使廣大港人聽到正確言論和道理,明白中央對2017年香港行政長官實行普選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普選辦法必須符合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行政長官必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的立場是堅定不移的。(陳小願 索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