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貿開放觀光業 臺業者:利多 盼服貿速通過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兩岸服貿協議開放觀光産業,旅行業、旅館業者樂見其成,認為對台灣經濟是利多,光是旅行業初期就可創造數十億(新臺幾點,下同)産值。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去年簽署,根據協議,台灣維持對大陸開放觀光旅館業,不開放一般旅館,而大陸兩者對臺開放。

 

大陸允許台灣旅行社在大陸設點,與大陸旅行社享有相同待遇,台灣允許大陸旅行社在臺設立3據點,經營台灣旅遊為主的乙種旅行業,不涉大陸游客市場;也允許大陸在台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方式,設立遊樂園及主題樂園。

 

面對大陸1年30億旅遊人次的旅遊市場,旅行業、觀光旅館業者直呼“準備好了”,期盼臺當局趕快完成服貿協議法製程序。

 

“台灣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臺聯合會秘書長”許高慶表示,服貿開放後,台灣旅行社到大陸設點沒有家數限制,開放初期就有創造幾十億的産值條件,2年後大陸再開放旅遊市場,台灣能創造的産值上看百億元。

 

“台灣商業旅館同業公會理事長”賴正鎰指出,近幾年業者加緊投資觀光旅館,台灣在觀光産業經營方面不怕競爭,服貿協議對旅遊業者利大於弊。

 

他表示,大陸對台灣開放旅館業,有助連鎖旅館拓展大陸市場,增加台灣産業的競爭力,借重大陸舞臺,台灣旅館業更能海闊天空,前進歐美。

 

臺當局“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張錫聰表示,服貿協議開放大陸赴臺投資旅行業、觀光旅館和遊樂園,能擴大台灣內需、增加旅遊外匯和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