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美國簽訂首份交換稅務資料協定
| 編輯: 關春英 | 時間: 2014-03-26 17:14:34 | 來源: 新華網 |
新華網訊,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25日在香港代表港府與美國就交換稅項資料簽署協定。美國駐香港總領事夏千福代表美國政府簽署。
該協定是自去年7月香港製訂訂立稅務資料交換協定(交換協定)的法律框架以來,香港與其他稅務管轄區所簽訂的首份交換協定。交換協定規定,當締約一方就其稅務事宜的評估或執行提出請求,香港的稅務局須與該方交換資料。香港與其他稅務管轄區過去所簽訂的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全面性協定)會涵蓋資料交換條文;而交換協定則訂立獨立的資料交換安排。
陳家強表示,與美國簽訂交換協定,顯示香港履行關於提升稅務透明度的國際責任的決心,並且指出儘管香港與美國簽訂交換協定,作為一項方便營商措施,香港會繼續擴展與貿易和投資夥伴的全面性協定網絡。
相關新聞
新聞推薦
- 智慧夥伴共創未來,“上海之約”共話人工智能發展治理2026-07-17
- 中方高度讚賞巴新決定關閉“駐巴新台北經濟辦事處”2026-07-17
- 7月20日上線!鐵路部門試點提前60天預約購票服務2026-07-17
- 2026兩岸海洋文化交流平臺海南活動啟幕2026-07-17
- 全國臺企聯會長李政宏:依託自貿港獨特優勢實現轉型發展2026-07-17
- 民調稱“88%台灣年輕人願意上戰場”?島內輿論不買賬2026-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