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明治時期登島人後代證言:釣魚島應歸中國
編輯: 陳豪 | 時間: 2014-03-03 10:17:40 | 來源: 新華網 |
2014年1月14日,日本石垣市舉行“尖閣列島(中國的釣魚島列島)開拓日”紀念活動,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還發去致辭,重申日本強硬立場。與此同時,日本文部科學省還堅持把有關釣魚島的宣傳寫進日本中學教科書。
石垣市的所謂“尖閣列島(中國的釣魚島列島)開拓日”,源於1895年1月14日伊藤博文內閣秘密決定把釣魚島劃入沖繩縣管轄。然而,實際上當天似乎並未舉行內閣會議,而是1月21日幾個主要閣僚才完成在14日起草的審議文件上簽字的程式。
另外,1月14日與其説是“開拓日”,不如説是“竊取日”。因為在1895年之前約10年,日本政府通過命令沖繩縣秘密調查,已十分清楚釣魚島是中國命名的島嶼,不能説同中國沒有關係。因此,只好等到甲午戰爭勝局已定才秘而不宣地化為己有,並捏造出1884年古賀辰四郎登島開發之謬説。本文擬以歷史事實和當事人後代證言為依據,披露內幕真相,以免日本政府的錯誤宣傳繼續欺騙日本人民和國際社會。
一、古賀辰四郎“1884年登島開發”涉嫌造假
日本外務省宣稱,古賀辰四郎從明治17年(1884年)開始在釣魚島等島嶼從事漁業活動,並向政府提交了國有地借用書。因此,1896年9月,古賀辰四郎獲日本政府批准無償租借開發釣魚島30年。1925年租期屆滿後,其子古賀善次又有償租借並於1932年買下釣魚島、黃尾嶼、南小島、北小島,成為所謂的“島主”。2012年野田佳彥內閣購島,實現政府“國有化”,也是建立在所謂私人島主——古賀家族戰後轉讓島嶼給栗原國起家族基礎之上的。去年以來,日本政府又開始在互聯網上通過視頻宣傳日本人曾在釣魚島上生活、開發,建立村莊等情形,以證明釣魚島是日本“固有領土”。然而,這些照片和圖像,都是日本利用甲午戰爭竊取釣魚島、殖民統治台灣時期的殖民開拓行為,根本不能構成日本“先佔”釣魚島的任何國際法依據。實際上並不存在古賀辰四郎1884年登島開發並提出開發申請的事實。
古賀辰四郎(1856-1918)出生於日本福岡縣,1879年日本吞併琉球後到沖繩那霸地區經商,從事海産品捕撈、採集、加工。實際上,古賀辰四郎首次向內務大臣野村靖提出開發釣魚島的申請,是明治28年(1895年)6月,即不平等的《馬關條約》簽署之後。
日本下關市立大學教授平岡昭利研究也證明,所謂古賀辰四郎于1884年最早開發釣魚島的事實並不存在。平岡教授考證了1978年在釣魚島建立的所謂“古賀辰四郎翁顯彰碑”和1998年石垣市八島町綠地公園中的相關碑文,認為其中內容涉嫌造假。其主要根據是:碑文上有關古賀辰四郎明治42年(1909年)接受明治政府“藍綬褒章”時履歷書與事實不符。其中記載了古賀于明治12年(1879年)23歲時到那霸開設總店,1882年又在八重山開分店。然而,據1909年發行的《石垣島介紹》記載,“古賀分店作為海産品商店于明治29年(1896)5月開業”。另據1930年1月8日《先島朝日新聞》報道,明治29年(1896年)八重山分店才開業。這與古賀履歷記載相互矛盾。日本《沖繩百年》第一卷也指出,古賀是在日清戰爭(甲午戰爭)前才發現釣魚島。古賀是1895年才把戶籍從福岡縣遷至沖繩。
這説明,古賀辰四郎履歷書涉嫌人為把在八重山開設分店的真實日期提前14年,把古賀開發釣魚島的時間提前12年,製造兩個假像。而當時日本政府對此予以容忍,只能説明古賀造假履歷符合日本政府為竊佔釣魚島製造依據的需要。甚至可以認為,當時急於繼續對外擴張的日本帝國政府,實際是通過授勳表彰來利用並夥同古賀辰四郎一起造假。
二、首先登島捕獵的日本人——伊澤彌喜太
伊澤彌喜太(1853-1914)生於日本熊本縣,甲午戰爭前曾到釣魚島捕海産品,甲午戰爭後實際負責殖民開發釣魚島,後因事業破産而到台灣,于大正3年(1914年)61歲時在台灣花蓮去世。
早在明治33年(1900年)11月,宮島幹之助在日本《地學雜誌》第143卷髮表《黃尾島》一文中記載:“據移居黃尾嶼的伊澤彌喜太稱,他從明治24年(1891年)起帶領琉球漁民到釣魚島、黃尾嶼捕獲海産品和信天翁。當時航海只有刮舟、傳馬船(舢板),不能在島上久居,故只好返回石垣島。明治26年(1893年)再次登島,回程遭遇颶風,飄至福州,九死一生才保住性命。其後,明治29年(1896年)古賀辰四郎雇用伊澤帶領十幾名係滿村的漁夫赴該島……”1891年,伊澤彌喜太的登島“開發”行為,屬於個人登上中國無人島進行偷獵,當然不能構成國際法上的“先佔”。
宮島幹之助在1900年日本《地學雜誌》第143卷髮表《黃尾島》。
1971年8月29日沖繩通信社創刊的《群星》第一期,刊登了伊澤彌喜太長女伊澤真伎關於甲午戰爭後其父與古賀就無人島開發合作的訪談錄。據伊澤真伎(已故)回憶稱:甲午戰爭時其父伊澤彌喜太好像是個軍醫,其後移居那霸市行醫謀生。甲午戰爭後不久,在八重山的十幾艘三井物産漁船遇難,伊澤彌喜太曾作為醫生隨搜救隊船隻出海,並來到這一無人島。但是,當時還不知道這些島嶼是清國的還是日本的,伊澤彌喜太立即返回九州,與政府聯繫。政府説是日本的。於是伊澤彌喜太和古賀辰四郎等三人商議決定提出開發申請。由於伊澤沒有資金,而由古賀出資,所以島嶼的權利在名義上屬於古賀,但古賀未在島上定居開發,開發事業則委託伊澤負責,從未聽説這些島嶼是古賀發現的。
1971年《群星》刊登伊澤彌喜太(二排右四,旁為二女兒)等人合影,照片估計攝于1905年前後。
三、伊澤彌喜太長女認為釣魚島應歸還中國
伊澤彌喜太長女伊澤真伎1901年2月生於黃尾嶼。她于1972年1月8日口述並請人代筆,用毛筆寫下一份《關於尖閣列島的證言》,其中披露了其父伊澤彌喜太1891年首次登島開發一事,並明確指出釣魚島“應該歸還給它的故鄉——中國”。筆者現將部分證言的譯文公諸於眾:“我出生於尖閣列島(譯者注:釣魚島列島)的黃尾島古賀村。父親是井澤彌喜太(注:經核實應為伊澤彌喜太,屬於同音字記錄筆誤)。他曾任古賀辰四郎的業務主任,在該島經營幹制鰹魚工廠,也採集信天翁的羽毛以及貝殼等。現在報紙等報道稱古賀辰四郎是第一個發現該島嶼的人,這是彌天大謊,是絕對不可能的事情。因為有明文記錄可以證明,我父親于明治二十四年(1891年)航行至魚釣島(即釣魚島)、黃尾島,打撈海産品和採集信天翁的羽毛。……父親登島後曾對其進行調查,期間在一個洞穴裏發現兩具身著中國服裝的骸骨。現在看來,在父親登島之前可能已有中國人達到此處。父親和古賀相識是因為古賀當時很有錢,他曾主動向父親提出:‘你在沖繩經營事業需要資金,我們一起合作怎麼樣。’因為是古賀出資,所以名義上是古賀經營,但一切事務實際上都是由我父親全權負責的。古賀也曾説過,他允許我父親在那裏自主隨意地經營。
……古賀于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向政府提交的開拓申請書上寫的是‘明治十七年(1884)發現’,這是他托律師捏造的,絕對不是事實。
……在我父親發現該島嶼的時候就已經有中國人的遺體,而且當時的日本政府也知道中國早已經對該島嶼命過名,後來通過日清戰爭(譯者注:甲午戰爭)將其與台灣一同搶奪過來,並於明治二十九年(1896年)正式編入日本的版圖。
日中兩國之間應建立良好的關係,此時日本提出要將其佔為己有的無理主張是錯誤的。日本戰敗時曾承諾將台灣以及當時一併搶奪的島嶼歸還中國,尖閣列島(譯者注:釣魚島)理所當然應該歸還給它的故鄉——中國。”
可以認為,伊澤彌喜太是最早登上釣魚島捕撈的日本人,而其長女則證明釣魚島是中國的。或許正因如此,日本政府從不提伊澤彌喜太,而對古賀辰四郎大肆表彰。
然而,古賀獲得授權在釣魚島開發,實質上是日本殖民統治台灣時期對釣魚島的殖民開拓。伴隨1945年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佈無條件投降,其海外殖民開拓的所有權利都應終結。
井(伊)澤真伎證言原件部分影印件
(清華大學當代國際關係研究院副院長 劉江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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