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自貿區方案獲中央首肯 單設港澳負面清單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權威人士處獲悉,目前粵港澳自貿區總體方案已經較為成熟,正處在最後完善階段。總體方案日前已得到中央首肯,並徵求了28個部委的意見。方案中考慮對港澳地區單獨設立負面清單,並將在金融創新中主打跨境人民幣業務。

 

“粵港澳自貿區已經準備了較長時間,方案總體較為成熟,但還處在內部研究階段。粵港澳自貿區的最大特色,也是與上海自貿區的差異,便是廣東、香港、澳門三地的深度合作,在珠三角地區形成整體競爭力,做大珠三角區域的經濟蛋糕。”上述權威人士表示,至於推出時間,仍需中央進行統一部署。他認為,省裏條件具備,方案成熟,國家會擇機推出。

 

據了解,與上海自貿區全方位的開放和創新相比,粵港澳自貿區更多側重於對外,著眼于廣東與香港、澳門兩地的經濟聯繫。有業內人士指出,粵港澳自貿區雖然沒有像上海自貿區全方位開放的定位,但開放程度以及創新措施,可能較後者力度更大。

 

在金融創新方面,由於粵港澳深度合作,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未來在金融方面合作的空間較大。“例如跨境雙向貸款,現階段人民幣資金在港澳沉澱較多,應考慮怎樣實現人民幣資金有效回流,支持國內實體經濟發展,這一方面鞏固香港人民幣離岸中心地位,另外也支持廣東轉型升級,支持廣東實體經濟發展,是雙贏。”上述人士指出,廣東自貿區的金融創新,在金融服務方面有很大空間。現階段方案涵蓋整個金融領域,不光是傳統信貸,也包括其他金融創新方式。

 

據了解,廣東的金融資産總量約17萬億元人民幣,粵港澳的金融資産加起來將更多。

 

粵港澳自貿區金融創新將以人民幣跨境使用和構造離岸及在岸人民幣中心為重要內容。一方面,要發揮香港的國際化平臺作用,推動廣東豐富的金融資本“走出去”開展綠地投資、並購投資和證券投資等,拓寬人民幣走出去渠道;另一方面,要共同創新人民幣投資産品,引導離岸人民幣資源服務廣東經濟發展,完善人民幣回流機制。而在負面清單方面,上述權威人士表示,在C EPA (“內地與香港、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框架下,將對港澳有單獨的負面清單。為體現對港澳的深度開放,針對港澳的負面清單較上海自貿區針對國際方面負面清單會更短些。

 

廣東省省長朱小丹日前也表示,將來粵港澳自貿區和上海不一樣,特定的開放對象就是港澳“要拿出來的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將更充分,更短的清單,比上海自貿區還要短的清單”。同時,自貿區將推動廣東轉型升級,將來的改革將把準入機制降得更低,和在香港辦事一樣方便。

 

記者從廣東省政府網站獲悉,廣東省日前正式印發《實施珠三角規劃綱要2014年重點工作任務》,提出36項重點工作任務,涉及深化改革、加快創新等多個方面。在粵港澳自貿區方面,廣東表示要加快申報設立粵港澳自由貿易園區,探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模式。率先基本實現粵港澳服務貿易自由化。深化粵港澳資本市場合作,支持發起設立合資證券機構,爭取開展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

 

廣東社科院區域與企業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丁力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事實上,目前廣東省內包括前海、佛山等地區都已經在探索區域版的“負面清單”。在自貿區內的角度,設立單獨面向港澳的負面清單,這確實對加速三地投資合作有推動作用。

 

不過他同時也表示了擔憂“廣東與港澳的政府,在執政理念、行為規則等方面確實存在比較大的差距,相比而言廣東政府像公司型政府,而港澳政府更接近服務型政府。如何讓三地更好融合,是個難題。”在他看來,通過自貿區的制度建設,尋找到一條政府真正實現轉型的路徑才是關鍵。不僅僅是制定負面清單,內地需要對政府基本職能進行重新梳理定位,真正把權力關進籠子裏。

 

還有專家建議,粵港澳自貿區應建立準入和後續監管全覆蓋的“負面清單”、“准許清單”和“監管清單”,並將“三單”管理系統融入自貿區的行政審批、商貿等工作中,實現“無差異審批”,以杜絕審批自由裁量過大、審批依據不清等現象發生。此外,在調整公司法、稅法等商事法律時,可適當考慮引入香港國際化程度較高的法律,以利於香港金融、專業服務和貨物貿易等進駐自貿區發展。 □記者 孫韶華 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