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方面以美函件證明綠卡失效 或追責爆料媒體

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李佳霏

 

據台灣“中央社”報道,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李佳霏今天(15日)説,台灣壹週刊用第一人稱假冒當局領導人名義查詢相關問題,法界人士認為顯已涉“刑法”偽造文書罪,馬辦態度還是不排除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壹週刊14日報道馬英九將向美國繳稅,李佳霏14日召開記者會澄清表示,馬英九綠卡早已失效,如果將來必須向美國政府繳稅,馬英九願辭職;反之,請批評馬英九的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等人承諾道歉,還馬英九一個公道。

 

李佳霏15日召開記者會,並出示一份美國在臺協會(AIT)致“駐美代表”沈呂巡函,顯示馬英九早已不具美國永久居留身份。

 

是否對壹週刊提出告訴,李佳霏説,因為壹週刊用第一人稱假冒馬英九名義查詢相關問題,法界人士認為顯已涉偽造文書罪,“府”方態度還是不排除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至於是否提誹謗告訴,她表示,如果日後有需要採取法律行動,會再一併對外説明。

 

媒體詢問,馬英九是否還需要填相關表格象徵性表示放棄綠卡?或是馬辦有沒有可能替馬英九向美方查詢,證明馬英九不需要向美方繳稅?

 

李佳霏説,AIT文件已做最好證明,馬英九早就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份,這是美國政府的説法,所以不需要到AIT辦理程式或向美國國稅局(IRS)去查詢是否需要繳稅,來證明馬英九不再具有這樣的身份,這份文件就已經足夠證明馬英九不再具有美國永久居留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