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區政府制定現金分享計劃 永久居民可獲9000元

澳門特區政府行政會22日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行政會已完成討論《2014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根據該計劃,每名澳門永久性居民可獲發現金澳門幣9000元,非永久性居民獲發5400元,涉及的財政開支約為澳門幣56.55億元。

 

行政會表示,鋻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在過去一年經濟整體穩定增長,政府庫房充盈,2014年度有條件繼續藉現金分享計劃與澳門居民共同分享經濟發展成果。為此,特區政府制定了該行政法規草案。

 

草案規定的現金分享款項的發放,基本沿用去年所採取的方式及準則,規定向所有于2013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續期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的居民發放現金分享款項。

 

與往年一樣,現于澳門特別行政區境外生活的澳門居民身份證持有人,如因長期臥病、全身或半身癱瘓而未能回澳門辦理以舊身份證換領澳門特區居民身份證,只要能出示由公立醫療機構發出的醫生證明或社會互助機構發出的文件證明其狀況,亦可獲發放現金分享款項。此外,符合發放條件但因死亡而未領取現金分享款項的澳門特區居民,其款項可由負責管理遺産的待分割財産管理人申請領取。

 

據介紹,2014年度現金分享款項將於今年7月份開始發放,特區政府本年度將繼續以銀行轉帳方式向領取直接津貼的教職人員、領取專業發展津貼的教學人員、領取助學金的大專學生、領取退休及撫恤金的人士,以及公共行政部門人員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同時,將按出生年份先後順序,分10個星期向其餘合資格的澳門居民郵寄現金分享劃線支票。另外,今年仍將設立“現金分享發放輔助中心”,為有需要的居民提供有關諮詢及協助服務。

 

為讓居民分享經濟發展成果,澳門特區政府于2008年起每年向澳門居民一次性發放現金分享款項。去年每位澳門永久性居民獲發8000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