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聯合國第二輪氣候談判在德國波恩落幕

海峽飛虹報道(記者武詩韻):當地時間15日,2014年聯合國第二輪氣候談判在德國波恩落幕。這次談判主要涉及將於2015年通過的氣候變化新協議、各方在2020年之後為應對氣候變化所作貢獻以及2020年之前的行動力度等議題。

 

本次會議安排了兩場高級別的部長級會議。在6月5日舉行的部長級圓桌會上,各國代表就實施《京都議定書》所獲得的經驗、發達國家提高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減排目標水準等問題進行了交流。按照計劃,各方應在今年年底利馬氣候變化大會前審議新協議要素,在2015年5月之前提出談判案文,以使新協議在2015年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通過,就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國際合作做出安排。

 

會議上,中國政府的態度和政策受到各國的極大關注。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介紹説,中方已經提出了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40%至45%的目標,並按照45%的上限目標從嚴要求加以落實。到2013年,中國碳強度較2005年下降了28.56%,相當於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少排放了25億噸二氧化碳。此外,美國提出,到2030年將該國發電廠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減少30%。

 

這次會議主要的爭議點在於,新協議的要素構成以及各國為應對氣候變化所作貢獻的內容方面。中國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高風介紹,發展中國家要求,新協議應平衡反映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轉讓、能力建設以及行動和支持透明度等要素,各方貢獻也應該包括這些內容;部分發達國家卻把“貢獻”片面理解為減排,極力淡化其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支持、技術轉讓等責任。

 

在關於2020年之前行動力度的談判中,發展中國家繼續敦促發達國家提高其《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減排指標,並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資金支持、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支持,但這些問題沒有得到發達國家的積極回應和落實。

 

在資金支持方面,發達國家先前承諾提高對發展中國家的支持力度,至2020年資金規模將達到每年1000億美元。但截至目前,它們仍沒有提出提高資金支持的詳細時間表。設于韓國仁川、旨在為發展中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籌集資金的綠色氣候基金遠遠沒有到位。

 

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解振華表示,發達國家的減排力度與科學要求及其歷史責任相距甚遠,包括中方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對此高度關切,不希望看到任何國家把批准《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以及提高減排力度當作討價還價的籌碼,希望發達國家採取切實行動,兌現承諾。

 

聯合國第二輪氣候談判自本月4日開始,與之前幾輪談判採取非正式磋商、圓桌會、研討會等形式不同,本輪圍繞氣候變化新協議的談判採取更為正式的接觸組方式,就新協議談判案文的要素、內容、結構、法律形式等具體問題展開討論。在年底利馬大會之前,聯合國還將於今年10月在波恩舉行第三輪關於新協議的談判。此外,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也將於9月在美國紐約召集一次氣候峰會,邀請各國領導人參加,以推動氣候談判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