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貨幣兌換店投訴倍升 職員口頭報價誤導顧客

據香港媒體《AM730》報道,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97宗涉及貨幣兌換的投訴,比前年增加近一倍。不法兌換店存在口頭匯率報價前後不一致,誤導遊客的情況。

 

旅遊兌換異地貨幣是遊客進行的必要旅遊準備,但不法兌換店在匯率上口頭報價前後不一,並且不開發收據發票。香港消委會今年接到的29宗投訴案中,涉及的金額達39萬港元,遊客和香港本地人都中招。

 

一位投訴人表示,去年三月在香港一家兌換店兌換3800美元,職員當時稱匯率是1美元兌換7.75港元。交易後該顧客只取到了28500港元並且沒有拿到收據。但經計算他應當獲得29450港元。該名顧客折返與職員理論,職員強調匯率是7.5而非7.75。隨後經消委會和警方介入,證實兌換店違反《貨幣兌換商條例》。

 

香港消委會表示,《貨幣兌換商條例》列明貨幣兌換商必須準備一式兩份的交易單據,並清楚列明兌換日期、凈匯率、顧客提供的幣種、金額和店方商號細節。消委會呼籲消費者妥善保管交易單據,並細心核對款項避免爭議。(計夢慧、郭曉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