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瑤告于正抄襲案將擇日開庭審理

知名作家瓊瑤狀告于正抄襲案昨日有了新進展,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于正和電視劇發行公司提出的管轄權異議,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此案。

 

5月底,瓊瑤(原名陳喆)以電視劇《宮鎖連城》抄襲其經典作品《梅花烙》為由,將編劇于正(原名余徵)等告上法庭,請求判令于正等5位被告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並賠償損失2000萬元。在案件審理過程中,于正及《宮鎖連城》的出品公司湖南經視公司、東陽歡娛公司和東陽星瑞公司分別提出管轄異議申請,希望將案件移送至浙江、湖南等地審理。

 

市三中院經裁定認為,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在本案中,瓊瑤提出證據證明涉案電視劇《宮鎖連城》的編劇為余徵,出品單位為湖南經視公司、東陽歡娛公司、萬達影視公司和東陽星瑞公司,並主張涉案劇本與涉案電視劇均侵害了陳喆作品《梅花烙》的著作權。鋻於涉案電視劇《宮鎖連城》是根據涉案劇本拍攝的,二者之間具有密切的關聯關係,因此,瓊瑤在本案中對涉案劇本及電視劇一併提出主張,並無不當。作為出品單位之一的萬達影視公司,其住所地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屬於市三中院轄區,因此,法院對本案具有管轄權。(記者 劉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