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特首選舉今起報名 參選人須獲至少66名選委提名
|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4-07-18 14:46:11 | 來源: 中新社 |
據《澳門日報》報道,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將於8月31日舉行,今日起接受有意參選人士報名,參選人須取得最少66名選委的提名,連同身份證明文件,最遲本月29日前送交行政長官選舉事務專區。
今日起至本月29日為澳門行政長官選舉提名期,有意參選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士可親自或指派代表到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的行政長官選舉事務專區領取《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並在獲得不少於66名選委會委員以聯合簽署《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作出提名後,並於提名期內交回行政長官選舉事務專區。
報名參選時須遞交的文件包括:分別已由參選人及不少於66名參加提名的選委會委員簽署的《行政長官選舉候選人提名表》(作出提名的每一名選委會委員須在《提名表》的指定位置以身份證簽名式樣親筆簽名,並附具身份證副本,透過參選人轉交選管會);參選人的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副本;身份證明局為參選人簽發的《刑事紀錄證明書》;身份證明局為行政長官選舉而向參選人簽發的《個人資料證明書》,其中須載明參選人是否擁有中國國籍;參選人的個人簡歷。
根據《行政長官選舉法》的規定,參加行政長官選舉的人士必須為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不具有外國居留權或承諾在就任行政長官之前放棄倘有的外國居留權;至候選人提名截止日年滿40周歲;至候選人提名截止日在澳門通常居住連續滿20年;擁護《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其澳門特別行政區;已被登錄于行政長官選舉日期公佈日前最後一個已完成展示的選民登記冊,且不屬於無選舉資格者。
代理人須永久居民
另外,有意參選行政長官者,可委託一名代理人協助爭取選委會委員提名的工作。委託代理人時須向管委會提交《行政長官選舉代理人委託書》(《委託書》可于行政長官選舉事務專區索取),代理人必須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已作選民登記。(中新網7月1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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