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藥新規:入境超量攜藥 最重判十年
編輯: 李思媛 | 時間: 2014-07-09 10:46:19 | 來源: 台灣自由行 |
據台灣“東森新聞”報道,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于6月5日宣佈,自2015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品回島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臺,一律應于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違反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台灣“財政部關務署”統計資料,2000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海關查獲不法藥物件數共670件。“食品藥物管理署”表示,惟考慮有不肖業者投機或將不法藥物于限量內分批進口至島內,影響台灣藥品管理制度,甚至危害民眾健康,故採取事前申請及限量管理措施。
在“食品藥物管理署”所公佈的名單之中,除了萬金油、胃藥、口服維生素與中藥材等藥物之外,隱形眼鏡也歸類在限量名單之中,每名民眾不可攜帶超過6對以上,對於喜愛到韓國、日本購買角膜變色片的民眾而言,需要多加注意。
自新規定上路之後,民眾以郵寄或快遞方式寄送藥品返臺前,需向“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非處方藥”每次寄送返臺數量不得超過12瓶或軟管類12支或總量1200顆,且于6個月內不得重復申請;寄送“處方藥”則不得超過處方箋合理用量。
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返臺,應符合“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規範,表列內的藥品攜帶限量依表列數量規定,表列以外的“非處方藥”每種限帶2瓶(盒),表列內藥品及表列以外的“非處方藥”攜帶總量合計不可超過6種。如超出限量,則應于返臺前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進口同意書;另外,攜帶“處方藥”則須憑醫療院所證明,其攜帶量不得超過該醫療證明的處方量。
新聞推薦
- 兩岸攜手工程創新 推進綠色低碳發展2024-11-25
- 第四屆海峽兩岸(廈門)青年企業家籃球邀請賽落幕2024-11-25
- 馬龍確定訪台,台灣球迷直呼“請假去看龍哥”!2024-11-25
- 朱立倫強調“中華民族是根、中華文化是本” 馬英九12字批賴清德“新兩國論”2024-11-25
- 青春相約·逐夢燕趙——2024首屆冀臺冰雪嘉年華暨冰雪産業推介會在張家口市舉辦2024-11-25
- 臺胞“首來族”的專屬福利——福建土樓(永定)景區免票之旅盛大開啟!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