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電視的宿命:言論自由&弱智低俗
編輯: 李思媛 | 時間: 2014-08-29 15:30:19 | 來源: 中國台灣網 |
台灣《中國時報》29日發表台灣中華文化推廣協會理事長、臺當局前新聞局長趙怡的評論文章説,1970年代末期,台灣政局處於劇烈震蕩之中,對外適值與美斷交,國際處境備感孤立,島內引燃以群眾運動為主軸的全面性民主改革,直到臺當局宣佈解除戒嚴、黨禁、報禁、蔣經國去世、反對黨正式成立後才逐漸趨緩。
第二波改革的矛頭指向由黨政軍掌控的3家無線電視臺。一群大學生以抗議郝柏村被提名為“行政院長”為由,不斷聚眾到電視臺大門噴漆,表達“電視新聞不公”的訴求;也有在野人士藏身於山嶺高處運用發電設備干擾3台播出的節目藉以凸顯“電視媒體遭受壟斷”的議題,進而促成“開放天空”的最終目標。
1990年,作者本人任職華視,曾針對未來開放之後的“台灣電視制度何去何從”一案向電視學會做報告,記得當時大膽提出兩項預測。第一,如果台灣倣照歐洲走向公共制度,將電視臺的預算交由臺當局編列,在台灣的政治叢林裏,其經營難免會受到公權力干擾,甚至淪為政黨角力的場所,尤其在政局動蕩不已、黨派惡鬥未止之前,電視新聞必將成為兵家必爭之地。
第二,若實行第二條路效倣美國的私有化政策,所有權由資本家掌握,在台灣的商業環境下,電視媒體又將轉向為“利益當先,收視挂帥”的經營趨勢,亦難保不會變成財團商賈的附庸。相較之下,過去由黨政軍所持有的媒體反而有其優點。
首先,寡佔局面的電視市場使得3家電視臺擁有穩定收入和盈餘,用以購置豐沛的先進設備、招聘優秀的專業人才制播優質的節目;其次,電視臺負責人及主管概非實際出資股東,且屬任期制,在獨領風騷的電子媒體工作,肩膀上多少都會扛些社會責任與榮譽感而表現在電視臺的經營風格上。如在不計盈虧的原則下經常制播賑災、慈善公益之類屬於社會關懷的特別節目以及富有國際視野或政經科技新知的益智類專題報導。
報告的結論是,台灣的政商環境並不利於傳媒的常態發展,不論走哪條路都看不到光明的未來。不過,基於民主社會的需要以及當時有線光纜媒體正蓄勢待發,3台獨大體制的解體已不可免。
天空開放後,隨之而起的是百家爭鳴的電視市場,也牽動起台灣民主論壇的蓬勃發展與多元意見市場的欣欣向榮。然而在僧多粥少又惡性競爭的市場壓力下,商業化的經營模式終究扼殺了電視節目啟迪心智、激發創作、呈現美感的功能。至於原先被若干學者們所殷切期盼的公廣集團,也在數以百計的頻道中因曲高和寡而被邊緣化,更在政黨輪替的過程中,反復受到政治力的淩辱而變得支離破碎,面目全非。
撫今追昔,感慨係之。將近四分之一個世紀過去了,台灣的電視革命果然換來“言論自由”的美譽,卻蒙上“弱智低俗”的惡名,或許這正是台灣電視媒體的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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