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評論員: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進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審議了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梁振英提交的有關報告,並於31日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産生辦法作出決定,決定2017年開始行政長官可以由普選産生。這是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性時刻,邁出香港政改“五步曲”的關鍵第二步。後續如能順利走完香港特區立法會通過、行政長官同意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法律程式,將使500多萬香港合資格選民第一次實現一人一票直接選舉行政長官的權利,從而在回歸祖國20年時實現香港民主發展的歷史新跨越。

 

落實行政長官普選,是香港基本法規定的目標,是中央政府對全體香港市民的莊嚴承諾,是香港回歸以後最重大的政治問題,攸關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攸關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攸關“一國兩制”正確實施。

 

從特區政府開展的為期5個月的公眾諮詢結果,從行政長官梁振英提出的《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産生辦法是否需要修改的報告》,從前不久聲勢浩大的“保普選、反佔中”大簽名活動和“和平普選大遊行”,從香港社會各界代表人士近日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舉行的座談會上所發表的意見,都可以看出,香港社會普遍希望2017年能夠實現行政長官普選,普遍認同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必須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普遍贊成行政長官必須由愛國愛港人士擔任。

 

全國人大常委會31日作出的決定,既嚴格遵循憲法、香港基本法,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據,又認真聽取、積極回應香港社會主流民意,具有堅定的民意支撐和重要的社會共識基礎。決定體現了中央推進香港政制發展和民主進程的誠意與善意,體現了中央維護香港長遠利益的責任與擔當,對於確保“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正確實施,保持香港繁榮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決定有助於香港社會在新的起點上凝聚共識、息紛止爭。依法循序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目標,將使香港能集中精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發展民主。如果有些政治勢力、有些人還是不尊重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決定權,還是想按根本不存在的所謂“國際標準”來另搞一套普選辦法,否則就威脅要“佔領中環”、在立法會否決普選法案,甚至衝擊立法會、衝擊特區政府,企圖癱瘓國際金融中心和特區政府運作,那麼,這種狀況一旦出現,香港的社會穩定、經濟繁榮將受到嚴重影響,全體港人的生活與福祉將受到嚴重損害,香港將不得安寧。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中國政府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以及由此帶來的中央政府全面管治權是不會逆轉的,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一國兩制”方針政策是不會逆轉的,香港走向與祖國內地優勢互補、共同發展道路的趨勢是不會逆轉的。企圖以激進違法活動搞亂香港,企圖借助外部勢力來向中央政府施壓,企圖把香港引向背離“一國兩制”的歧途,註定是不能得逞的。在關乎基本法的原則問題上,中央政府立場堅定而明確,決不會退讓、妥協,廣大愛香港、珍惜繁榮穩定的香港市民決不會答應,全國人民也決不會答應。

 

順利實現行政長官普選,並且確保普選取得成功,是國家與香港的大事,也是生活在香港的每一個人的大事,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有責任,廣大香港市民也都負有責任。我們真誠希望廣大愛國愛港市民團結起來,行動起來,精誠合作,迎難而上,與中央和特區政府一起,為順利實現行政長官普選而共同努力,把普選由夢想變成現實。

 

香港特區立法會對落實行政長官普選負有重大的憲制責任。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作出後,特區政府提出的普選法案及其修正案,還須獲得立法會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31日作出的決定,為實現行政長官普選打開了閘門,也將為在行政長官普選之後實現立法會全部議員普選創造條件。我們由衷希望立法會全體議員明辨是非,把握契機,站在維護“一國兩制”的高度,本著對歷史負責、對香港市民負責的態度,爭做香港民主發展的促進者,讓後代子孫永遠銘記這一代人的抉擇與貢獻。

 

“同舟在獅子山下且共濟……理想一起去追,同舟人誓相隨,無畏更無懼。”歷史的契機現已展現,民主的號角現已吹響,相信有中央堅定不移的支持,有特區政府堅定的決心和信心,有廣大市民的民意支持,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定能和衷共濟,攜手踏平崎嶇,實現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目標,為香港民主發展開啟歷史新紀元,“寫下那不朽香江名句”。(新華社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