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黑心強冠將工業用油變“食用”罪無可恕

台灣“強冠”公司向香港進口的油品,香港政府已證實,港商是將“工業用”豬油謊報為“食用油”賣給強冠。果真如此,強冠除向郭烈成購進餿水油外,其産品刻意造偽摻劣,恐已至罪無可恕的地步。

 

台灣《聯合報》12日黑白集指出,稍早,檢調查出,強冠公司買進郭烈成的餿水油後,是以一與二的比例摻調其他油製成“全統香豬油”;當時,臺當局食藥署長還阿Q地説,“至少有67%的油是安全的”。如今,卻發現那另外的67%竟是更劣質的飼料用豬油;至此,官員還有心情説笑嗎?

 

不僅如此,強冠透過港商“金寶運”進口劣質工業用油,已長達10年;而強冠向郭烈成進貨,卻是今年2月才開始的事。可見,在販賣餿水油之前,強冠賣到市場上的豬油即可能是“飼料級”或“工業級”産品,亦即危害時間必須往前推。更令人痛心的是,去年台灣發生慘烈的假油事件,社會同聲呼籲嚴辦造假油商,強冠竟絲毫未有警惕,還變本加厲收購餿水油。

 

對於原料接連被查出違法,強冠董事長葉文祥一再宣稱:“我也是受害者”;這種説法,一戳即破。一,郭烈成的油廠是地下工廠,根本未登記,那麼強冠的貨款付給了誰?二,如果進貨賬目沒造假,表示強冠看過對方的生産線;但若看過那個地下工廠還敢買其餿油,那就是蓄意違法詐騙。三,葉文祥一度還與“金寶運”之董事在香港合組公司,如此親密的夥伴關係,雙方恐怕更像“共謀”,而非受騙。

 

餿水油加飼料油,竟能煉製出香噴噴的香豬油,這真堪稱另類台灣奇跡。強冠把受害鏈撒得那麼廣,丟盡台灣顏面,它該當何罪?而食藥署竟僅憑“酸價”檢驗,就能宣告其産品合格,這又是何等咄咄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