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加強監管 擬立法防止地溝油進入食用油系統

港臺兩地“地溝油”風波在上周出現新發展。香港警方9月12日拘捕三人,懷疑他們串謀詐騙及行使假文件。有分析指出,事件反映香港監管食用油的法律力度不足。

 

香港警方接獲食物及環境衛生署的轉介後,在12日採取行動,分別在荃灣、大埔及屯門,以涉嫌串謀行騙以及行使虛假文件拘捕涉將飼料油輸往台灣的金寶運貿易有限公司64歲負責人江桂才、59歲公證行人員蘇達偉以及江桂才的31歲秘書黎玉均。

 

其中,黑布蒙頭的江桂才,當天下午5時許由三名警員押解,返回“金寶運”在大角咀新九龍廣場11樓的臨時辦公室調查。江未有被扣上手銬,另有警員手持一袋證物上樓,現場亦有四名重案組探員。其後有兩名代表“金寶運”的律師抵達,辦公室職員則在玻璃大門貼上報紙以遮擋視線。

 

警方在辦公室蒐證兩個半小時後,帶走包括計算機及文件等證物離去。江桂才被帶走時已沒有戴頭套,以真面目示人。他向傳媒的鏡頭露齒而笑,但對記者提問一概沒有響應,之後乘坐警方的私家車離去。現場消息指出,是江自己向警方表示毋須蒙頭。

 

另外,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亦拘捕了蘇達偉。據了解,他是英匯公證行的負責人,懷疑有人要求公證行在證明上,將工業用豬油更改為可食用油。探員當天傍晚5時許到荃灣的英匯公證行搜查,帶走四大箱文件。

 

至晚上8時25分,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再在屯門拘捕31歲的江桂才秘書黎玉均。

 

9月13日晚上,三人獲准保釋候查,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此外,大埔總區重案組探員12日也到位於元朗逢吉鄉、曾經向“金寶運”供應豬油的寶源油脂有限公司,封鎖廠房及蒐證,並檢走大批證物,包括交易單據、租約、計算機及豬油樣本等。警方表示,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寶源油脂有限公司的職員表示,豬油廠現時已全面停工,暫時仍未能聯絡上老闆。

 

本次事件源於“金寶運”涉嫌將飼料油當作食用油,然後出售給台灣強冠公司。強冠公司再依照一對三比例混合豬油製成“全統香豬油”,銷售到台灣食品企業,全臺超過1200家廠家受波及,其中有14個劣質豬油産品出口到香港、新加坡、中國大陸和美國等地。香港警方懷疑有人在過程中偽造虛假文件,將飼料用豬油改為可食用豬油。

 

港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指出,事件嚴重,影響香港聲譽,當局正循刑事方向調查。但為免影響調查,暫時不能披露詳情。

 

高永文表示,在香港生産食用豬油需要領取兩個牌照,包括食物製造廠和厭惡性行業牌照。但根據記錄,香港並沒有製造食用豬油廠,他強烈懷疑有公司涉及不法行為。

 

他説:“事件涉及生産環節、出口環節及接收即購買方三個環節,究竟這三方面誰知情、誰不知情,中間我認為可能有犯罪行為,所以現在除了各部門規管的條例我們要調查,還會循刑事方向調查。”

 

對於有香港出口商將飼料用豬油充當可食用油輸出到台灣企業,香港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批評,香港法例只規管食物業界要將廢棄油交予回收商,但是廢油之後的去向或用途則難以確定,難保有不法之徒將工業用豬油變成食用油出售,事件反映香港監管不足。

 

不過,對於“金寶運”是否涉犯罪、違反何種條例,食物安全中心顧問醫生何玉賢一律以“尚在調查中”為由,未能回答傳媒。他僅表示,現正諮詢律政司意見,會循刑事方向調查。

 

對此,香港資深大律師兼立法會議員湯家驊指出,由於購入被擅改用途豬油的買家屬台灣企業,目的為保障香港買家、消費者的《商品説明條例》並不適用,必須待台灣方面有人提出起訴,才能根據台灣當地法例舉證、檢控。

 

湯家驊估計,就算台灣當局有力舉證“金寶運”涉欺詐行為,一般情況下亦只能循民事訴訟,不涉刑責;加上台灣奉行“成文法”,若當地現時沒有清晰法例訂明入口貨品涉虛假聲稱是否犯罪,難令“金寶運”入罪。

 

高永文則透露,事件發生後,當局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很多涉及的是小型公司,要求它們提供單據遇到困難,日後會跟業界商討,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

 

他表示,下一階段會研究如何防止廢油進入食用油系統,也會考慮如何設立更有效的阻嚇方法,防止不法之徒將廢油轉為食用油。(張利)(中國新聞網轉載法制日報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