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人大常委會決定有約束力 議員須擁護基本法

 

譚惠珠 資料圖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惠珠2日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立法會産生辦法的決定具有約束力,而所有立法會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她對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持審慎樂觀態度。

 

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通過《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普選問題和2016年立法會産生辦法的決定》。列席會議的譚惠珠2日出席香港多個青年團體舉辦的“普選向前走”青年領袖座談會時作出上述表述。

 

譚惠珠在和眾多香港青年人交談時回顧此次人大會議的經歷,她表示,代表們在此次會議上非常關心香港人的福祉,不光是出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也是非常關注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香港有很大的責任去實現普選,兼顧各階層利益,均衡參與,更希望香港的年輕人能珍惜機會。

 

譚惠珠指出,香港目前最大的民意是希望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決定具有約束力,所有立法會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這也是憲制的責任要求去落實決定。如果部分議員不考慮憲制的責任和香港最大的民意,則會使普選進程原地踏步。

 

譚惠珠表示,在立法會上,無論政改議題的修改案或者修改案的修訂案全部都應由政府提出,議員不可以提出修改政府政制方面法律的議案,希望儘量避免“拉布”,她對於政改方案在立法會通過保持審慎樂觀的態度。

 

談到“國際標準”時,譚惠珠表示,每個國家和地區有自己的歷史和發展情況,香港的標準就是要根據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賦予香港的是西方國家經過170年至230年階段爭取到的一人一票普選權利,這是很值得開心的事。(中新社香港9月2日電 (記者 李啟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