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2萬宗審批中投資移民申請不受影響

據香港《新報》報道,香港新一份《施政報告》宣佈,即日起暫停俗稱投資移民的“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直至另行通知,而正在審批的1.2萬宗申請則不受影響。

 

政府發言人指,計劃在2003年推行時,正值香港經濟衰退,需吸引外來資金來港以刺激經濟增長。考慮到特區現時的經濟狀況,認為不應再重點吸引資本投資者來港,而是應聚焦吸引人才、專業人士及富創意的企業家來港為本港經濟作出貢獻。

 

據悉,截至2014年9月底,入境處共接獲4萬宗申請,獲正式批准的個案共有2.4萬宗,當中有2.18萬人是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國籍人士,計劃共吸納投資金額2058.1億元。

 

投資6個月內遞交申請

 

按照現行規則,如申請人已作出不少於1000萬港元的投資于獲許投資資産,並於作出投資後6個月內遞交申請,將可獲受理。假如申請所涉及的不少於1000萬港元的投資是于暫停日前6個月內完成,但于投資後6個月內遞交申請,在暫停日之後仍會獲受理,惟申請人須同時符合計劃的其他資格準則。

 

于2010年10月14日起,投資于樓市不可再成為計劃准許資産類別,以免助長炒風。目前可投資的範疇包括股票、合資格股票指數基金或投資相連保險、上市公司債券和可兌換債券等産品,投資額不少於1000萬元。(中新網1月15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