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服務貿易協議》令內地與港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香港特區政府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30日撰文表示,兩地在香港簽署了CEPA框架下的《服務貿易協議》,進一步對香港開放內地的服務業市場,令內地與香港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這次的協議成為兩地多年來在CEPA下持續開放服務貿易的里程碑。

 

蘇錦樑表示,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與國家商務部副部長王受文于本月27日在港簽署《服務貿易協議》,為香港業界進入內地市場進一步創造有利條件,為內地改革開放作出貢獻,同時為兩地創造更多財富和就業機會。

 

在內容方面,蘇錦樑説,新協議進一步加大內地開放措施的寬度和深度,當中包括把大部分在廣東先行先試的開放措施推展至在內地全境實施,以及減少負面清單中的限制性措施。

 

他説,整體上,內地對香港服務貿易開放了153個部門,佔全部服務貿易部門的95.6%;就“商業存在”的服務模式,有62個部門對香港實行國民待遇,即內地對香港服務提供商再無特殊限制,實行國民待遇。此外,在跨境服務和文化及電信領域的正面清單中亦新增了多項開放措施。

 

在提高投資便利化方面,蘇錦樑介紹,香港服務提供商在大部分服務貿易部門的投資,其公司設立及變更的合同、章程審批將改為備案管理。這項簡化審批手續的措施,有助吸引更多港資進入內地開業。

 

蘇錦樑説,新協議亦明確將CEPA定位為內地對外開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文本中的“最惠待遇”條款,表明內地對其他國家或地區提供優惠待遇,如有優於CEPA的,也會延伸至香港,保證香港繼續享受內地最優惠的開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