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澳門重大法治事件:關注民生穩步發展

2015年澳門特區司法體系日益完善,法治建設穩步發展。在這一年中,澳門特區政府高度關注社會民生,增進公眾福祉;推進公共行政改革,不斷提高政府依法治理能力和水準;積極推進反腐敗工作,打造廉潔澳門;抓住“一帶一路”建設歷史機遇,深化澳門與區域經濟合作等

 

2015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司法體系日益完善,已形成符合本地實踐的特區司法體系。

 

關注社會民生 增進公眾福祉

 

澳門特區政府堅持“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的施政理念,著力改善社會民生、增進公眾福祉。針對《經濟房屋法》運行中出現的效率不高的問題,澳門特區政府于2014年啟動該法的公開諮詢,並於2015年8月6日由特區立法會通過《修改第10/2011號法律〈經濟房屋法〉》。依據其規定,經濟房屋申請改採“先抽籤後審查”的模式,即申請時僅須對申請的形式要件進行審查,待抽籤完畢後,再對申請進行實質審查。

 

為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澳門特區對多部勞動法律進行修訂。通過《修改第7/2008號法律〈勞動關係法〉》,將第70條中僱主以不合理理由解除合同而用以計算賠償的月基本報酬的最高金額提升至兩萬元澳門幣。通過《勞動債權保障制度》,以確保有關債權未獲債務人履行時得到支付。此外,還修改《工作意外及職業病損害的彌補制度》,並制定《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員的最低工資》,規定在相關法律生效三年內,全面實行最低工資。

 

澳門特區政府高度關注食品安全工作,並積極推進食品安全的區際和國際合作。為了保障公眾健康安全,切斷禽流感的傳播途徑,澳門特區政府提出“以冰鮮禽取代活禽供應”,並完成向有關專家學者、社會團體及公眾的諮詢工作。在食安標準方面,澳門特區政府制定了《嬰兒配方奶粉致病性微生物限量》《奶類食品致病性微生物限量》兩個新標準及更新了《食品中禁用物質清單》。為確保食品安全,澳門特區積極推進食品安全領域中的區域合作和國際合作。2015年,簽定了《“泛珠三角應急協作區”食品藥品安全應急協作框架協議》,旨在增強各方在食品安全信息通報、提升技術交流的工作成效。澳門特區政府與葡萄牙政府農業和海事部簽署了合作協議,並派員參與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世界貿易組織、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等國際組織主辦的國際會議及課程。

 

推進行政改革 提高法治水準

 

2015年,澳門特區政府繼續推進公共行政改革,落實“精兵簡政”的施政理念。澳門特區政府開展首階段部門職能調整和重組工作,計劃在兩年內對15個公共部門進行職能重組,撤銷其中6個部門。在人員選任方面,完成修訂了《公務人員的招聘、甄選及晉級培訓制度》的諮詢工作,建議統一招聘制度將會配合公共行政整體改革,以能力為導向,按不同職程、職務所要求的能力共性及特性進行招聘。在人員管理方面,頒布了《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以完善公共部門以勞動合同方式聘請人員的制度。在績效考核方面,試行引入第三方學術機構,對三個部門的服務素質進行調查。在投訴機制方面,特區政府擬設立“公務人員投訴處理機制”,以協助公共部門及時和公正地處理員工投訴,行政公職局已對“投訴處理機制”方案開展諮詢。此外,特區政府發佈《2015年-2019年澳門特區電子政務整體規劃》,以整體提升政府的服務素質。

 

澳門特區政府積極踐行依法治理的要求,加強法治建設,制定了《集中統籌立法機制內部操作流程指引》,統籌未來立法工作。澳門立法會還通過《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改第5/2011號法律〈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都市建築及城市規劃範疇的資格制度》《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修改民法典不動産租賃法律制度》《修改〈對外貿易法〉》以及《消除無記名股票及修改〈商法典〉》等。此外,《輕型出租客車(的士)客運法律制度》及修改第17/2009號法律《禁止不法生産、販賣和吸食麻醉藥品及精神藥物》已進入草案最後討論和修訂階段。

 

積極推進反腐 打造廉潔澳門

 

近年來,中國內地開啟反腐風暴,澳門也積極響應中央反腐號召,努力建構完善的反腐敗工作機制。2015年1月1日,《預防及遏止對外貿易中的賄賂行為的制度》正式生效,完善了澳門刑事反貪法律體系。據統計,2015年1月至9月,澳門廉政公署反貪局收到320宗求助諮詢和380宗投訴及舉報個案。廉政公署正在辦理的多起公務人員涉嫌貪污或觸犯與貪污相關的欺詐犯罪案件中,涉案多名領導及主管人員已被司法機關採取中止執行公共職務的強制措施,另有涉案者被羈押。澳門廉政公署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如十六幅政府批租地案、廉政公署員工墜樓案、海關關長賴敏華墜樓事件等,併發布《關於市政條例及市政規章的調查報告》。澳門廉政公署強化對私營領域的反貪工作,全力打擊私營機構的貪污賄賂行為。如澳門特區與中國人民銀行簽署了《中國人民銀行和澳門金融管理局關於防範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諒解備忘錄》等。

 

澳門特區積極加入國際反腐敗機制。澳門特區出席《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相關會議,尤其是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履約情況的審議會議,也赴俄羅斯出席“國際反貪局聯合會第八次年會暨會員代表大會”等。在反腐敗國際合作實踐方面,澳門特區通過《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的規定,成功要求英國政府向澳門特區政府返還歐文龍貪污案中法院裁定的約3.5億元澳門幣的非法財産。

 

融入“一帶一路” 深化經濟合作

 

作為“海上絲綢之路”的重要一環,澳門把握這一重要歷史機遇,積極發揮其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獨特節點作用”。澳門特區《2016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提出“把握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機遇,加強與東盟、葡語系和拉丁語系國家的交流和合作,深化國際互動交往”。為增強澳門在“一帶一路”建設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澳門還提出積極推動澳門以及內地與葡語國家金融合作,建議讓澳門特區部分財政儲備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投資以及倡議在澳門成立世衛組織醫藥合作中心等。

 

澳門進一步深化區域經濟合作。3月1日,《內地與澳門CEPA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正式實施,該協議是內地首次以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方式簽署的自由貿易協議。10月9日,澳門特區政府宣佈,為進一步加強港澳兩地的經濟融合及商貿發展,促進港澳兩地的貨物、服務及資金流動,港澳兩地擬締結《香港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該安排將涵蓋承諾維持零關稅,減少非關稅壁壘,避免實施貿易救濟措施,服務貿易自由化及便利化,知識産權方面的合作以及爭端解決機制等。此外,澳門繼續深化泛珠、閩澳、京澳合作,不斷完善港澳溝通機制,發揮在台灣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的功能。

 

澳門與內地、香港間的司法互助也快速發展。澳門與內地就《相互移交逃犯安排》以及與香港就《關於移交逃犯的安排》及《關於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的安排》均進行了多輪磋商,已就原則問題基本達成共識、澳門《區際刑事司法互助法》也已進入草案最後討論和修訂階段。為深化落實《粵澳合作框架協議》關於法律和公證範疇的合作內容,澳門特區與廣東省有關單位建立了聯絡機制,就商業投資、民事糾紛等法律問題及公證事宜進行溝通。此外,2015年粵港澳三地警方成功開展“雷霆15”打擊有組織跨境犯罪專項行動,有效凈化社會治安環境。(作者:高通 單位:南開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