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欲提供仲裁服務助力內地企業“走出去”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5-03-19 10:18:24 | 來源: 中新社 |
18日,香港法律及仲裁服務研討會在成都舉行。隨著內地與“一路一帶”沿線國家的經貿聯繫進一步加強,香港作為國際上重要的金融商貿和航運中心欲為內地企業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別是仲裁服務助力內地企業“走出去”。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駐成都經濟貿易辦事處主任劉錦泉在會上表示,成都被稱為“第四城”,是西部城市的領頭羊。世界500強企業已有超過262家進駐成都,當中有超過193家為境外企業。各地企業的背景、文化、經營手法等都各有不同。面對繁複的國際商務規則及法律環境,國際商業仲裁及調解已經成為解決跨境商業糾紛的主流方式之一。
“香港仲裁服務的優勢是更具有兼具國際性和接近性。”香港律師會副會長蘇紹聰説,香港特別行政區一直奉行國際社會熟悉的普通法制度,是中國境內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轄區,香港的仲裁條例採用普通法來解決爭議的形式對於國際投資者而言比較熟悉。同時,香港地區提供法律服務的人士與內地的語言和文化都比較接近,這使得他們能更準確地為內地企業提供更加便捷的仲裁服務和幫助。
據了解,香港是國際金融和商貿中心,也是國際仲裁中心,與內地文化相通,地理位置接近,可為內地和國外企業提供理想的中立仲裁地。香港特區與內地簽訂了有關相互執行仲裁裁決的安排,令在香港特區作出的仲裁裁決能有效地在內地執行。同時,香港的法律與解決爭議的專業人士,擁有豐富的國際商業法經驗和高端的專業水準。
“香港的仲裁服務能為內地企業遇到糾紛時提供更多的實惠和幫助。”蘇紹聰表示,從香港的法院案例來看,他們對於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是很尊重的。
據了解,香港司法機構的素質和獨立性備受稱譽,司法機構支持仲裁的立場,在不少法院判詞中都有載述。特別是在2011年6月新修訂《仲裁條例》生效之後,香港的仲裁製度更加貼近國際慣例,本地法院干預仲裁裁決的情況就更少了。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委員廖玉玲表示,仲裁服務保密性強、耗費時間短、裁決效力有保證。這些優勢將使得內地企業在遭遇法律糾紛時申請香港仲裁服務將顯得更加經濟和實惠,更有助於內地企業“走出去”。
近年來,隨著中國提出建設“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和“二十一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內地企業“走出去”的情況不斷增多。2014年,香港與四川進出口貿易總額58.4億美元,實際到位資金達到69.9億美元,是四川最大的境外投資來源地。
此外,不少四川企業也順應著川港經貿合作的良好勢頭,利用香港作為跳板“走出去”。根據香港交易所的資料,截至2014年12月,共有17家四川企業在香港上市,總市值約390億港元,IPO融資額約205億港元,總融資額約336億港元。(中新網成都3月18日電 (尹忠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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