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會步阿裡巴巴、淘寶後塵 陸資來臺為何這樣難?

儘管開放陸資來臺6年其投資正面效果顯著,但陸資來臺依然步履維艱。“既期待又怕受傷害”是台灣社會對陸資的“矛盾心態”。

 

誰會步阿裡巴巴、淘寶的後塵?

 

台灣經濟部門負責人鄧振中8日説,阿裡巴巴2015年5月中旬重新以陸資身分遞件投審會,因資料不完整投審會已要求補件再審。

 

鄧振中表示,目前阿裡巴巴已重新遞件,經濟部門將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阿裡巴巴台灣分公司2008年以新加坡商名義來臺註冊,去年在美上市,儘管持股低於3成,但對人事、 財務、會計權具控制權,2015年初遭投審會發現,投審會以股東結構申報不實開罰12萬元(新台幣,下同),並要求8月24日前撤資,但可再以陸資身分重新申請來臺。

 

因港商淘寶網台灣分公司也未依陸資許可辦法,投審會開罰24萬元,同樣要求限期撤資。

 

投資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針對陸資假借外資名義來臺,總共開罰15件,累計開罰186萬元,其中最著名的屬阿裡巴巴與淘寶網。

 

針對有民意代表詢問WeChat的有關情況,投審會官員指出,WeChat于2012年6月以香港商中霸公司名義申請來臺經營資訊軟體服務業,非從事微信業務,至於經營業務是否有超出核準範圍,若有違規,會依法處理。

 

陸資來臺投資逾10億美元具正面效果

 

投審會公佈最新統計指出,去年陸資在臺投資事業貿易達新台幣281.28億元,顯示陸資來臺投資具正面效果。

 

投審會表示,開放陸資來臺6年以來,截至今年4月為止,共核準667件陸資案,投增資金額12.25億美元。目前完成公司登記約510家,扣除47家已解散、歇業或轉讓持股等情形後有463家,已實行投資金額為11.09億美元。

 

投審會指出,陸資來臺投資業別以服務業為主,若以投資金額來看,批發及零售業投資3.03億美元最多、佔比24.74%,銀行業則是2.01億美元佔16.44%,港埠業1.39億美元佔11.35%,分居前三名。

 

投審會表示,去年已針對前一年度資金實際到位並已完成公司登記的356家陸資事業進行清查,其中,正常營業287家(約81%),已停業、歇業、轉讓、清算及解散者69家。

 

投資許可14條和6大管制

 

目前,台灣開放陸資的項目包括製造業、服務業、公共建設等204項,其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門的投資審議委員會。

 

經濟部門2009年7月3日發佈《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全文14條,後經數次修改,其中“第8條關於投資人得投資之業別項目、限額及投資比率,由主管機關會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相關機關擬訂,報行政院核定。”修改最多。

 

2015年3月13日發佈的第8條最新修定為:投資人所為投資之申請,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限制或禁止之。其投資之經營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撤銷或廢止其投資:一、經濟上具有獨佔、寡佔或壟斷性地位。二、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島內安全。三、對島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

 

經濟部門負責人鄧振中表示,目前台灣對陸資有六大管理機制:採事前許可制、可採直接或間接投資、證券投資超過一定比率視同直接投資、訂定防禦條款、若陸資投資人在臺無營業所應委任律師或會計師辦理申請事項、事後管理機制。

 

比如“直接或間接投資”規定:分為大陸地區自然人投資,大陸地區法人投資和間接陸資。其中間接陸資大陸公司經由其直接或間接持有股權或出資額逾30%/或對其具有控制能力之第三地區事業轉投資。

 

資深媒體工作者柏翰表示,無論從量或質來檢視,兩岸雙向投資的確仍非常不對等。由於意識型態與經濟安全等不同面向的考量,台灣內部對於開放陸資來臺投資,並沒有一致的共識,以致此政策開放迄今,顯得左支右絀。(記者何自力 李慧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