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事件引香港社會不安 梁振英:不姑息違法行為
編輯: 關春英 | 時間: 2015-06-19 10:27:03 | 來源: 人民日報海外版 |
本週,香港警方破獲一起非法製造爆炸物案件,繳獲疑似改裝槍械、電子遙控器、製造爆炸物的化學粉末及液體等,拘捕9名嫌犯,有嫌犯自稱是本土激進組織成員。消息傳出,一向是“購物天堂”“美食之都”的香港社會感到不安,香港《文匯報》發表評論指出:絕不容許把非法暴力行為合理化!全文轉發如下——
針對日前警方破獲的極端組織涉嫌製造和使用爆炸物的案件,行政長官梁振英指出,任何香港市民表達任何訴求都必須用合法的方式,絕不能把違法行為合理化,香港社會和政府不會姑息這些違法行為。
事實上,香港社會最近之所以出現種種亂象,甚至出現許多暴力事件,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反對派為了其政治目的,將違法“佔中”、衝擊警方防線等非法行為合理化。香港社會要揭露和抵制違法行為合理化的種種歪理,警方更要對本土激進組織煽動的暴力行為提高警惕,堅決打擊,切實維護香港的法治、安寧和社會秩序。
包括個別法律學者在內的某些反對派人士,散播一些似是而非的理論,將違法行為合理化。違法就是違法,不可縱容,否則,某些鼓吹暴力的極端組織就會用同樣的理由,將其暴力行為合理化。過去幾年,香港社會少數反對派政客為了達到其政治目的,不惜破壞香港的法治傳統,公然策動和組織包括“佔中”在內的違法活動,並美其名曰是為了“民主”、“自由”、“人權”。少數反對派政客和學者,更為這些違法行為製造合理化的理論外衣,這些實質上都是對違法行為的一種偽裝,目的就是鼓勵市民去破壞法治,損害香港的繁榮穩定。
現在,反對派仍在策劃街頭違法活動,激進組織準備用攻擊性武器來衝擊警方防線,甚至製造爆炸物,在網上煽動暴力和恐怖行為。在現行的法律下,警方通常用“不誠實使用計算機”的罪名來拘捕和檢控這些煽動者,但這個罪名的最高刑期是監禁5年,這對於那些有恐怖主義傾向的極端分子來説嚇阻力不夠。香港須加強對利用網絡煽動暴力恐怖活動的刑罰,確保香港社會的法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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