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接受世界貿易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議定書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5-09-06 09:53:10 | 來源: 新華網 |
記者4日從商務部獲悉,中國常駐世界貿易組織特命全權大使俞建華向世界貿易組織總幹事羅伯特·阿澤維多遞交接受書,標誌著中國已完成接受《貿易便利化協定》議定書的國內核準程式,成為第16個接受議定書的成員。
據了解,國務院近日作出接受世界貿易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議定書的決定。8月23日,商務部高虎城部長在出席東亞經貿部長系列會議時對外宣佈中國政府上述決定。根據世界貿易組織規定,《貿易便利化協定》將在2/3以上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接受後生效。
《貿易便利化協定》是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後參與並達成的首個多邊貨物貿易協定。中國作為全球第一大貨物貿易國,《貿易便利化協定》的生效和實施不僅將有助於中國口岸綜合治理體系現代化,還將普遍提高中國主要貿易夥伴的貿易便利化水準,促進中國産品出口並營造便捷的通關環境。
對中國企業而言,進出口貨物將變得更加便利。例如,《貿易便利化協定》要求成員公佈進出口程式信息,中國企業能夠從互聯網快速獲取進口國海關程式要求;《貿易便利化協定》還允許貿易商在貨物抵港前向海關等口岸部門提交進口文件,並在貨物的稅率和費用最終確定前,允許貿易商在提交保證金的情況下放行貨物等,這些措施都將有助於加速貨物的放行和結關。
此外,《貿易便利化協定》還規定成員應盡可能採用風險管理和後續稽查等管理手段,加速對低風險貨物的放行,並對經認證的貿易商提供降低單證要求和查驗比例等額外的貿易便利化措施。
《貿易便利化協定》的生效和實施對成員口岸基礎設施、管理方式以及口岸管理部門之間的協同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據中國對外承諾,除單一窗口、確定和公佈平均放行時間、出境加工貨物免稅復進口、海關合作等少量措施中國可在一定過渡期後實施,其餘措施中國均需在《貿易便利化協定》生效時即實施。
從全球來看,《貿易便利化協定》的生效和實施將便利各國貿易,降低交易成本,推動世界貿易和全球經濟的增長。中國呼籲其他世貿成員加速國內程式,儘快接受《貿易便利化協定》議定書,以使《貿易便利化協定》能夠早日達到生效條件,從而成為世界貿易組織第十屆部長級會議的一項重要成果。(新華社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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