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市民熱捧卻屬“黑車” 優步:開步還是止步?

獲市民熱捧卻屬“黑車” 優步:開步還是止步?

優步通過手機叫車,解決了的士載客資訊不暢的問題。 (資料照片)
 

方便市民獲“熱捧” 不合法律屬“黑車”

 

火爆多地的打車應用優步(Uber),近期在香港不斷引發爭議。8月初,香港警方以涉嫌違反香港《道路交通條例》等法例為由,拘捕數名優步職員及司機。隨後,優步在網上發起聯合署名,尋求市民支持,1天內就收到3.2萬名網民的聯署,足見其人氣之旺。支持者認為香港現行法例追不上科技進步,打壓創新,反對者則認為優步屬於非法營運,擾亂市場秩序。日前,50多位來自資訊科技領域的專家再次就此話題展開深入討論,試圖在互聯網經濟和傳統商業模式中尋找一個平衡點。

 

迅速“俘獲”大量用戶

 

作為一款全世界流行的打車手機軟體,優步容許私家車主自願登記出租載客,乘客可通過手機配對預約指定車種。2014年6月,優步宣佈正式在香港提供服務,起步價為35元(港元,下同),按每分鐘2元或每公里9.32元的標準進行收費。彼時香港有牌照的計程車數量僅為18138輛,而人口已超過700萬,市民對計程車的需求量很大。

 

憑藉方便省力、用戶體驗好、打折力度大等優勢,優步迅速“俘獲”了大量用戶。之前,香港消費者對計程車服務和計程車司機的不滿程度很高,尤其對拒載、服務態度差等怨聲載道。優步的出現打破了壟斷,給市民提供多元化的選擇。僅1個多月後,優步駐香港總經理薩姆·格爾曼表示:“優步在香港的業務已經完全起飛,成為除美國之外增長速度最快的市場。”

 

新生一代香港居民認為,優步的快速崛起不失為一件好事,有了競爭對手,的士業界不得不努力改善服務品質、提高服務水準。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助理講師阮穎嫻也認為,目前的計程車司機制度不合時宜,資訊不流通令計程車調動不合市民需求,優步的出現令市場更有競爭。

 

香港的士司機們則著急大呼“狼來了”。他們對優步“入侵”市場表示強烈反對,在7月份組織了慢駛遊行,在政府總部的門外以“摔碎飯碗”的行動表示抗議,甚至有司機宣稱“如果我知道他是做優步的,我會去撞他”。

 

法律界限模糊不清

 

司機們的氣憤並非全無道理,服務較好的優步,其“法律身份”並不過關,實屬“黑車”,嚴格地看是不正當競爭。今年8月,香港警方逮捕5名優步司機,並突擊搜查了優步香港辦公室,查扣了數臺電腦,理由是其涉嫌非法營運。

 

上世紀 80 年代中期以前,香港的正規計程車牌為黑底白字,非商用車輛如私家車則為白底黑字,所以優步這種非法出租載客取酬的“黑車”在香港也俗稱“白牌車”,被發現後最高要面臨1萬元罰款和6個月監禁。香港政府對計程車牌照數量有嚴格控制,“白牌車”想要“轉正”十分不易。計程車牌照持有者有永久經營權,可自主轉讓牌照,車輛損毀、報廢之後可以換車。

 

非法營運還會引發另一個風險——失去保險。香港私家車的保險明確規定,保障範圍僅限車主私用,用作出租便失效,即喪失所謂的汽車第三者保險。香港保險業聯會一般保險總會主席余健南説,萬一齣現交通意外,保險公司不會對“白牌車”作出任何賠償。更有甚者,對選用優步的乘客來説,如果兩車相撞,對方能以“明知有關車輛無牌照都照坐”為由,向其索償。對優步司機來説,根據《汽車保險(第三者)條例》,沒有為汽車購買第三者保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並吊銷駕駛執照12個月至3年不等,後果非常嚴重。

 

到底該如何定位優步在香港的合法性?如何在互聯網時代優化的士及汽車服務?香港交通諮詢委員會表示,政府將用兩年時間對此進行研究。與此同時,香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説,特區政府對科技和平臺的使用持中立態度,只要申領牌照,便可合法接載乘客,優步在法律框架下可有合法途徑經營。

 

各地政府都在摸索

 

除香港外,還有很多國家和地區對是否鼓勵優步發展拿捏不準。如果為其開綠燈,則會與現有法律相抵;如果讓其止步,又相當於扼殺先進科技成果。

 

在美國本土,優步自2011年以來接到了來自加利福尼亞州、華盛頓特區、馬薩諸塞州、弗吉尼亞州等地政府部門停止營運的要求,並在伊利諾伊州遭到了計程車公司的起訴。後來不少地方又將其視為優秀科技産物,撤銷了禁令,給予其合法地位和足夠大的經營空間。

 

在德國、荷蘭、挪威、比利時、加拿大、巴西、泰國、哥倫比亞等地,優步都遇到行政牌照壁壘問題。2014年底,優步在西班牙馬德里商務法庭判決非法後宣佈暫停營運。

 

在中國內地,專車服務合法性問題並沒有“定性”,通常是公司先推出服務再等待監管,處在一個不大光彩的尷尬階段。在台灣,優步因未按“公路法”要求登記商業客運用車,被行政部門罰款,乃至被勒令下架移動運營産品。優步的國際化之路,走得磕磕絆絆。

 

香港社會怎麼看?香港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梁認為,一些突破性的科技或營商方法,對傳統産業必定會帶來衝擊,若有關衝擊是在法律框架下進行,並能帶來商機和就業機會,當局是歡迎的。他強調,香港是法制社會,有關經營一定要符合法律,不能因為有新商機就不考慮其他政策因素。雲端與流動運算專業人士協會主席陳家豪則説,特區政府要適當轉變思維,順應民意和潮流,讓共享經濟既可以得到發展,也受到監管,這樣才能鞏固香港在國際舞臺的地位。(記者 汪靈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