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禁毒工作二十年綜述:禁絕毒品 造福人民

毒品問題關係國家安危、民族興衰、人民福祉,厲行禁毒是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和堅決主張。20年來,面對毒品問題快速發展蔓延的嚴峻挑戰,中國政府始終重視禁毒工作,堅持把禁毒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作為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內容,動員一切社會力量,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盡最大努力禁絕毒品、造福人民。

 

近年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在黨中央、國務院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堅強領導下,堅持源頭治理、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堅持禁種、禁制、禁販、禁吸多措並舉。經過不懈努力,我國禁毒鬥爭取得了顯著成效。

 

動員各方力量,形成綜合治理毒品新格局

 

從上世紀90年代末期開始,毒品形勢日益嚴峻複雜。面對這種情況,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了一系列加強禁毒工作的戰略決策,禁毒工作責任制和領導體制、工作機制、保障機制逐步建立完善,形成了各級政府統一領導、禁毒委員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綜合治理毒品問題的新格局。

 

1990年,中國政府成立了由公安部、衛生部和海關總署等25個部門組成的國家禁毒委員會,負責研究制定禁毒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措施,協調有關重大問題,統一領導全國的禁毒工作。1998年,國務院批准公安部成立禁毒局。2005年全國禁毒人民戰爭開展以來,根據中國毒品問題的發展變化,國務院先後多次調整、充實國家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以適應禁毒鬥爭的需要,目前國家禁毒委員會成員單位已達38個,並建立了禁毒宣傳教育、緝毒偵查情報、禁吸戒毒等工作小組。

 

堅持依法禁毒,逐步完善禁毒法律體系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禁毒法制體系建設,不斷加快禁毒立法步伐,制定頒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規,禁毒法律體系逐步完善健全,依法禁毒成為禁毒工作的指導方針。

 

上世紀70年代至90年代,中國政府先後頒布《刑法》《海關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法律法規。2008年6月1日,中國第一部全面規範禁毒工作的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正式實施。作為一部總結中國多年禁毒工作經驗、吸納國際禁毒立法精華,為在新形勢下全面加強禁毒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中國禁毒工作由此進入到依法全面推進的新的歷史階段。

 

目前,中國國家層面形成了以《刑法》《禁毒法》以及《戒毒條例》《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等為主體的禁毒法律法規體系,地方政府也先後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法規,為開展禁毒鬥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遏制毒品來源,嚴厲打擊毒品犯罪

 

中國禁毒部門始終保持對毒品犯罪的嚴打高壓態勢,健全完善陸海空郵立體防控體系,創新緝毒執法方式手段,嚴厲打擊和有力震懾了毒品犯罪活動。

 

一是大力強化堵源截流,有效遏制毒品來源。中國禁毒部門不斷完善邊境一線堵、內地二線查和交通要道、機場、車站、碼頭三線截的“三道防線”,形成了覆蓋主要陸路、海路、空路、郵路的立體防控體系。

 

二是持續開展禁毒專項行動,切實加強偵查破案工作。禁毒人民戰爭開展以來,組織開展了針對境外大毒梟的“拔釘子”行動等一系列專項行動,成功破獲了一大批重特大案件,抓獲劉招華、韓永萬、蔡愛山、鐘萬億等80多名境內外大毒梟和重要毒販。

 

三是全面深化禁毒重點整治,有效解決突出毒品問題。通過加大外流販毒和特殊群體涉毒問題的整治力度,僅2015年全國就抓獲外流販毒人員3.89萬名。運用衛星遙感技術連續開展“天目”系列鏟毒行動,發現非法零星種植的罌粟被全部剷除。自2005年禁毒人民戰爭開展以來,全國破獲毒品犯罪案件100余萬起,抓獲毒品犯罪嫌疑人115萬名,繳獲各類毒品751噸。

 

預防教育為主,全民禁毒意識普遍提高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明確了“預防為主”的禁毒工作方針,專章規定禁毒宣傳教育工作。

 

公安、教育、民政、司法行政、文化、工會、共青團、婦聯等部門堅持將青少年、無業人員和進城務工人員作為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的重點,創造豐富的品牌教育活動載體,組織以6月全國禁毒宣傳月為重點覆蓋全年的禁毒宣傳活動,推動禁毒宣傳教育進社區、進學校、進單位、進家庭、進場所、進農村。

 

目前,中國已經建立國家級毒品預防教育示範基地9所,省級禁毒教育基地20多所、禁毒社會組織700多個、禁毒志願者100多萬名,每年新發現吸食海洛因人員增幅從2008年的13.7%降至2013年的6.6%。

 

倡導以人為本,積極教育挽救吸毒人員

 

針對毒品濫用問題給吸毒人員及其家庭、社會造成的嚴重危害,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教育、醫療等手段治理毒品問題,教育挽救了大量吸毒人員。

 

目前,全國已經建成戒毒康復場所57個,累計安置戒毒康復人員9.5萬人次,為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發揮了積極作用。

 

近年來,中國著力推進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以鄉鎮、街道為主體,依靠群眾,依託社區,動員社會力量,發展禁毒社工,大力實施“8·31”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程。近5年來,全國建立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辦公室2.7萬個,禁毒專職社工2.7萬人,兼職社工6.8萬人。全國累計執行社區戒毒社區康復95萬人次、戒斷毒癮3年以上人員已達120多萬名。

 

嚴防非法流失,強化易制毒化學品管制

 

全國禁毒部門從中國是化學品生産和出口大國這一實際出發,認真履行聯合國1988年《禁止非法販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物公約》。

 

多年來,中國一直重視在各邊境地區和出入境口岸開展“雙向查緝”工作,既防止毒品入境,又防止易制毒化學品走私出境。同時,與聯合國禁毒機構及有關國家主管部門聯合建立了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的國際核查制度,建立了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對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流通環節實施了信息化管理。多年來,中國積極參與聯合國禁毒系統開展的“紫色行動”“黃寶石行動”“棱柱行動”等,與上海合作組織密切合作,進一步加強了對重點品種、重點國家出口的易制毒化學品的國際核查力度。

 

禁毒人民戰爭以來,通過嚴密查緝共繳獲2.3萬餘噸易制毒化學品和非列管化學品,通過國際核查共阻止2.05萬噸易制毒化學品出口。

 

積極履行國際公約, 為世界禁毒事業做出貢獻

 

中國政府一貫重視禁毒國際合作,以負責任大國的態度,始終按照在第二十屆禁毒特別聯大上提出的“廣泛參與、責任共擔,全面實施綜合、均衡的禁毒戰略,重視替代發展”的原則,認真履行國際禁毒公約。

 

積極推進區域雙邊、多邊禁毒合作。中國政府主辦多項重要多邊國際會議,不斷深化大湄公河次區域禁毒合作諒解備忘錄(MOU)機制、“東盟+中國禁毒合作”(ACCORD)機制、上海合作組織禁毒合作機制、金磚國家禁毒合作機制等多邊禁毒合作機制,積極展現中國在國際禁毒領域的影響力。

 

積極推動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與有關國家密切合作,于2011年成功偵破“10·5”湄公河大案,抓獲“金三角”特大武裝販毒集團首犯糯康及骨幹成員。主導建立了中老緬泰湄公河流域執法安全合作機制,持續開展聯合掃毒行動,共同打擊跨國毒品犯罪,徹底摧毀長期危害本流域安全的犯罪集團。

 

積極開展對外執法培訓、設備物資援助交流和替代發展。中國已由受援國逐步發展到每年向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禁毒捐款100萬美元,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緬甸、老撾、柬埔寨等國家培訓禁毒執法官員近2000人次。

 

張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