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被扣看台灣 逢中必反 遇日腳軟

台灣屏東漁船“東聖吉十六號”在衝之鳥礁公海遭日本公務船強行扣押,船東昨天被迫繳交176萬元(新台幣,下同)訴訟保證金,以期人船免於被押回日本。台灣《聯合報》27日社論指出,令人意外的是,對於如此霸道的扣船行徑,朝野“立委”竟然均默不作聲;比起稍早在兩岸肯尼亞詐欺犯遣返事件中的喧囂沸騰,有如天淵之別。逢“中”必反,遇日腳軟,莫過於此。

 

文章説,如果説詐欺犯遣返案攸關“主權”及尊嚴,此次扣船事件分明和“主權”與尊嚴更關係重大。“衝之鳥”是兩座加起來面積僅僅9平方米的礁岩,明明是礁非島,日本卻處心積慮將此建設為其國土南疆。日方多年來雖不斷在礁石上擴增人工設施,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這樣無人居住且顯無經濟生活的礁岩,不能擁有專屬經濟海域,日本卻片面主張有兩百海裏海域。“東聖吉十六號”被扣處,距離衝之鳥礁有150海裏之遙,顯見日方扣船作為極為可議。

 

在惡浪中討海的漁民,不過是為生活而打拼;而那些詐騙集團分子,卻是靠著謊言及騙術榨取他人努力的成果。諷刺的是,台灣朝野“立委”在肯尼亞案和馬來西亞案中為詐欺犯大聲呼喊人權,又叫罵謂台灣“主權”受到屈辱;而這次,面對正當討海的漁民在公海被日本拘捕,他們卻毫無反應。這種表現,是反映政治人物的技窮,還是他們欺軟怕硬?屏東“綠委”莊瑞雄更稱,此事現在“不能硬碰硬”;如果這是理性的話,那麼他在肯尼亞案時對兩岸關係的冷嘲熱諷,又為什麼裝得那麼硬?

 

與以往的漁業糾紛不同,這次“東聖吉十六號”在衝之鳥礁外海作業,並無所謂“犯界”或“盜漁”問題。事實上,在接獲日方警告時,正是台灣“漁業署”官員告訴他們“只要不進入衝之鳥十二海裏領海”即可。在這種情況下,台灣漁民因臺日雙方對於海域作業權的認知差距而枉遭扣押,台灣“漁業署”沒有“驅民于淵”的責任嗎?

 

日本選在台灣政權交替前夕扣押台灣漁船,用意何在,殊堪玩味。綜合而言,觀察重點有三:一,“臺日漁業協議”正在重新談判,因沖繩漁民對日本開放台灣漁船進入八重山北方海域不滿,日本此次故意扣押台灣漁船,以舒緩當地民怨。第二,民進黨“反中”的基本立場,和日本不謀而合,因此日方在漁業上對台灣已無特別“讓利”或“籠絡”之必要,這難道是吃定台灣?第三,日本趁機再度宣示它在衝之鳥的主權及經濟海域。

 

回溯歷史,台灣漁船過去在衝之鳥礁海域有兩次遭日本扣押之紀錄,一次在2005年,一次在2012年,兩次都在繳交保證金後人船獲釋。既有前例,臺當局為何未採取積極的抗議或交涉作為,“漁業署”又為何繼續提供漁民不正確的認知訊息,使他們誤蹈禁區,是令人百思不解的事。包括“外交部”,是在馬英九召開“國安”會議後下令它向日方交涉後,才採取行動;這種消極、被動的反應模式,何能期其有所斬獲?

 

值得警惕的是,衝之鳥是日本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英法日4國瓜分戰果時,從德國手中接收的“戰利品”,與該國並無歷史或文化淵源。儘管該礁岩只是彈丸之地,日本卻極力改造、擴充、維護,當成領土的延伸大力經營。反觀台灣,雖在南海擁有偌大的太平島,卻既不用心經營,也不妥善運用。年初馬英九登島時,竟還遭民進黨“立委”譴責為“不負責任的行為”,指控他“違反國際遊戲規則”。以這種態度,要靠民進黨維護太平島主權,豈非形同“飼老鼠咬布袋”?

 

從台灣政界在詐欺嫌犯遣返案中高唱入雲的“主權論”,到如今台灣漁船無端被日扣押後的一片寂然,不難看出“主權”只是供台灣政治人物喊爽的道具;真正到了需要拿出本事交涉的時刻,他們已啞然無言。逢“中”必反,遇日腳軟,除照射出政治人物的原形,也説明不用腦筋的“外交”只能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