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德大使:無論歐盟承認與否,中國已具備市場經濟條件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05-24 15:28:41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針對歐洲議會日前通過的涉華決議,中國駐德國大使史明德表示,無論歐盟承認與否,中國已具備市場經濟條件。
史明德近日就中歐貿易關係及未來中國經濟發展接受了歐盟媒體《歐洲動態》(EurActiv)總編洛倫茨(Ama Lorenz)專訪。
在專訪中,針對“5月12日,歐洲議會通過決議,拒絕給予中國市場經濟地位,中方是否對此不滿”的提問,史明德指出,在這個問題上,人們要區分兩個概念。首先,過去35來,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其次,“市場經濟地位”這一説法源於歐美國家。
“那麼我想問,歐洲衡量一國是否具有市場經濟地位的具體標準是什麼,我沒有看到過任何明確的定義及標準。”史明德強調,“我們認為,無論歐盟承認與否,中國已具備市場經濟條件。”
而針對一些歐洲國家擔心中方會採取“強硬反制措施”的説法,史明德表示,中歐光伏貿易爭端得到妥善解決,為處理此類似問題提供了很好的樣本。
他指出,兩年前,歐盟在沒有與中國進行磋商的情況下,對華光伏徵收懲罰性關稅,中國政府被迫採取反制措施。面對矛盾可能升級的風險,雙方進行對話、達成妥協,使爭端得到妥善解決。雙方可以借鑒以往經驗解決當前問題。
2001年中國加入世貿組織時簽署的《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中第15條將當時的中國定義為“非市場經濟”國家。現在,議定書中15條即將到期。
對此,史明德明確指出,歐盟應按期履約,因為這涉及政治信譽問題,“因暫時困難而否定全局,並非正確的政治決策,也不利於雙方政治互信”。
“中方當然願就當前問題與歐方開展對話,這些問題不應損害中歐整體關係。這既是意願問題,也是能力問題。”史明德進一步指出,作為世貿組織成員國,都應遵守世貿組織規則。如果有人有不同看法,可以在世貿組織框架內提起申訴,世貿組織的裁決對所有成員都具約束力。
他重申中方立場:“我們始終主張貿易自由、市場開放和公平競爭,並致力於與歐盟保持良好經貿關係。”
“多年來我們也是這麼做的。中歐經濟日益密切,難免會産生這樣那樣的摩擦和糾紛。問題是,我們如何看待和處理這些問題。”史明德表示,“我們主張開展對話和協商,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或制裁,後者是面對競爭無力無能的表現。”(中新社柏林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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