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中學者:國際仲裁絲毫無助於解決南海問題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05-26 14:29:22 | 來源: 新華網 |
由菲律賓單方面請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將於近期作出最終裁決。泰國前副總理素拉革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指出,不接受國際仲裁是很常見的,應當尊重主權國家的選擇。
素拉革認為,主權國家無論選擇接受或不接受國際仲裁庭的裁決,接受或不接受強制性仲裁和管轄,以及接受國際法的某些條款同時保留不接受另一些條款,這些都是合乎國際慣例的。國際社會應當尊重各個國家獨立自主的選擇權,不能強迫主權國家低頭。
現任泰國智庫薩蘭龍外交學會基金會主席、國際性組織亞洲和平和解理事會主席的素拉革指出,亞洲和平和解理事會在2014年提出“功能性合作”概念,獲得不少東南亞國家的認可,其核心精神是暫時擱置爭議,在可合作的領域先進行合作。
素拉革説,固然南海問題更加複雜,涉及的面也更廣,但仍然可以探討擱置爭議、先進行商業合作的模式,功能性合作的領域可從科學研究、漁業管理,到油氣開發等方面開始。因為這樣的合作基於中國和東盟國家的共識——南海應是和平、合作和友好之海。
日前,應泰國薩蘭龍外交學會基金會邀請,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率團赴曼谷與泰國有關智庫共同舉辦南海問題研討會,並在會議期間舉行媒體見面會,回答了泰國《民族報》、駐泰外國媒體記者有關南海問題的提問。
針對2013年1月菲律賓單方面提起、並執意推動所謂南海仲裁案,中方決定不接受、不參與仲裁,同時表明中國也決不會接受和執行裁決。中國南海研究院中美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洪農表示,針對此次所謂仲裁案,中方認為仲裁庭對本案並無有效管轄權的立場,是基於以下原因:中國于2006年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298條規定作出排除性聲明,將涉及海洋劃界、歷史所有權、軍事行動、行政執法等問題排除適用強制爭端解決程式。而菲律賓提起的所謂南海仲裁案實質就是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也就是説,海洋劃界問題,中國已作出了排除性聲明,而領土主權問題是習慣國際法調整的範圍,並非《公約》的調整範圍,仲裁庭並沒有對領土問題作出裁定的管轄權。所以,無論此次的最後仲裁結果如何,絲毫無助於南海問題的解決本身。
吳士存指出,中國與東盟國家正按照《南海各方行為宣言》有關規定,積極努力地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的磋商。到目前為止,雙方形成了兩份共識文件,並一致同意建立兩個熱線平臺,探討制訂海上風險管控預防性措施等。可以説,有關南海行為準則的磋商正在有序地推進過程中,當然也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他強調,通過談判協商管控分歧、解決分歧,才是和平解決南海問題的不二選擇。
素拉革在會後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對中方學者的看法表示高度認可。他指出,南海問題聲索方在處理有關爭議上還有很多選項,關鍵是南海問題有關各方要進行建設性的對話和磋商,來緩和南海地區的緊張局勢,尋找可能的合作空間,這樣才有利於各方,也有利於整體地區形勢的和平和穩定。(新華社曼谷電 記者李穎 楊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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