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學者就海洋問題協調合作舉行對話 中方闡述南海問題基本立場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06-23 09:56:27 | 來源: 海峽飛虹 |
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左)、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新軍。
海峽飛虹報道(駐東京記者 李軼豪):近日,由中國南海研究院和日本笹川和平財團海洋政策研究所共同主辦的“中日對話:東亞海洋問題的協調與合作”研討會在日本東京舉行。兩國學者通過研討,就未來中日在涉海問題上的協調與合作交換了看法。22日雙方舉行聯合記者會,介紹了會議的成果。
在21日舉行的閉門研討會上,雙方分別就海洋管理、海洋環境保護、海洋資源管理、海洋安保與外交、合作框架目標等五個部分交換了意見,並在一些問題上達成共識。
中國南海研究院院長吳士存22日在記者會上説,雙方學者共同認為,在東海問題上,當務之急是防止意外和危機發生。雙方應探討如何建立有效的危機管控機制,而這一機制能否建成取決於中日兩國政治互信程度。“兩國學者認為,建立有效的機制和雙方都能接受的規則,取決於中日之間政治互信程度。因此,推進兩國間政治互信也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任務。”他説。
雙方學者還就深化漁業和環保領域的合作達成一致。
在回答日本記者有關南海仲裁案提問時,吳士存強調,中菲南海爭議的實質是領土主權和海洋劃界問題,這兩個問題都不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適用範疇,國際仲裁庭對南海問題沒有管轄權。他説,中國政府早在2006年就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規定作出了排除性聲明。此外,菲律賓的做法還違背了其當初同意以對話談判解決爭議的承諾。
吳士存還強調,南海問題不是簡單的法律問題,中國政府不會接受來自西方並不了解亞洲事務的仲裁員作出的簡單的所謂“裁決”。“南海問題不是一個簡單的法律問題,既涉及到地緣政治,中國和周邊國家的關係,另外還有大國利益。涉及到領土(主權)、(海洋)劃界、海洋管轄權、甚至海道管控的複雜爭議,不是簡單地幾個仲裁員,清一色的來自於西方,對亞洲事務毫無了解的人能做出客觀公正的裁決。所以最終是一個什麼樣的裁決決定,從中國的角度來看都無法執行。”
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新軍説,中國一直堅持通過和平方式解決爭端,但以何種具體手段解決,中國享有選擇的自由,這是受聯合國憲章保障的權利。
日本笹川和平財團海洋政策研究所所長寺島纮士對會議進行總結時説,雙方通過對話增進了相互的理解,並一致認為今後也要定期舉行類似磋商。“通過本次會議,雙方一直認為加深了相互了解。了解了對方是基於什麼樣的框架和背景而進行的政策制定、實施以及相關研究。雙方期待定期舉行對話,進行進一步的磋商。”寺島纮士説。
中國南海研究院代表團一行還將於24日在日本記者俱樂部舉行記者會,向在日記者闡述中方學者相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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