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南海仲裁庭的“從頭到尾”

由菲律賓阿基諾政府單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12日公佈所謂裁決結果,即被中方斥為“從頭到尾就是一場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梳理南海仲裁案仲裁庭的來龍去脈,會發現中方以“政治鬧劇”斥之並不為過。

 

絕非國際法庭

 

13日,聯合國在其官方微博發文,強調位於荷蘭海牙和平宮內的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構,而和平宮另一“租客”常設仲裁法院和聯合國沒有任何關係。

 

12日南海仲裁案公佈所謂裁決結果後,鋻於裁決是在荷蘭海牙作出,南海仲裁庭被很多人誤認為是隸屬國際法院的“國際法庭”。事實上,正如聯合國在文中澄清,南海仲裁庭與國際法院毫無干係。

 

南海仲裁庭與常設仲裁法院也關係不大。創立於1899年的常設仲裁法院雖有“法院”二字,卻不是真正的常設法院,而是一個為解決爭議提供服務的國際組織,目前有包括中國等在內的100多個成員國。

 

2013年1月,菲律賓阿基諾政府單方面就中菲南海爭議提起仲裁,時任國際海洋法法庭庭長、日本籍法官柳井俊二決定接受菲方請求。當年6月,不顧中方強烈反對,由5名人員組成的南海仲裁庭成立,其後選定常設仲裁法院作為案件的書記處。

 

中國副外長劉振民13日在發佈會上介紹,常設仲裁法院為南海仲裁案提供了秘書服務,仲裁庭在庭審時使用了常設仲裁法院的大廳,兩者關係“僅此而已”。顯而易見,南海仲裁庭與國際法院毫無關係,常設仲裁法院僅為仲裁提供了行政服務,南海仲裁庭絕非國際法庭。

 

“反轉”的專家

 

南海仲裁案所謂裁決結果顯示,5名參與仲裁的人員分別來自迦納、法國、波蘭、荷蘭和德國,當年接受菲方仲裁請求的柳井俊二並不在冊。但事實上,曾任日本駐美大使的柳井俊二在仲裁案中“舉足輕重”。

 

資深海洋法專家、中國海洋法學會副會長黃碩琳接受中新社記者採訪時表示,因中方堅持不接受、不參與南海仲裁案,最終菲律賓自己指定了1名仲裁員,柳井俊二指定了其他4名仲裁員。而柳井俊二作為日本右翼勢力代表,“為安倍做了很多事情,這些專家完全是根據他的好惡和喜好來指定的。”

 

黃碩琳指出,參與仲裁的5人雖然包括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或前法官,但其中4人來自歐洲,另一名迦納籍法官也長居歐洲,他們對南海的實際情況和亞洲複雜的地緣政治並不了解。更嚴重的是,12日公佈的所謂裁決結果竟然與這些專家原來持有的觀點發生“反轉”。

 

“有些專家原來明明認為南海有10多個天然島都可以認定為島嶼,仲裁時卻對這些島嶼一概否認,讓人非常驚訝,表明所謂裁決結果的公正性成疑。”黃碩琳説。

 

他又指,與聯合國承擔國際法院的仲裁費用不同,南海仲裁案的費用要由當事雙方承擔。在中方堅決反對的情況下,“菲律賓出了雙份錢”。“這些人拿著菲律賓的錢來仲裁,與最後一邊倒、罔顧事實的所謂裁決結果有很大關係”。

 

“只是5個人的意見”

 

中方強調,充滿爭議和不公的南海仲裁庭代表不了國際法,也代表不了國際法治和國際正義,所謂裁決結果“不可能産生任何法律效力”。在黃碩琳看來,所謂裁決結果確實“只是5個人的意見”。試想,這樣一個臨時拼湊而又疑點重重的草臺班子,其代表性何在?其權威性何在?其公信力何在?

 

仲裁案以及由此引發的惡意炒作和政治操弄,給國際法治留下了違反法律、破壞規則、影響惡劣的典型反面判例,將南海問題帶入了一個加劇緊張對抗的危險境地。黃碩琳指出,南海仲裁庭無視中國作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締約國,已就海洋劃界爭議作出排除性聲明,並且中菲就通過談判解決南海爭議達成過協議,反而將南海仲裁強加於中方,“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開了非常壞的先例”。

 

黃碩琳強調,所謂裁決結果惡意規避中方訴求,完全偏袒菲律賓,只會將南海局勢攪亂,無益於中菲解決爭議,因此“這5個人的意見代表不了國際社會,只能是不具備法律效力、是非不分的意見”。(中新社電 記者 德永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