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憂心島內教育"史觀":如果連"我是誰"都困惑

“行政院長”林全稍早在“立法院”答覆慰安婦問題時説,“有些慰安婦是自願,有些是被迫”,台灣《聯合報》7日針對台灣教育“史觀”議題發表社論指出,林全的回答,就完全反映了“只有多元、沒有深度”的民粹弊病。“自願説”到底所為何來?如此是非不分,反映的是什麼史觀?如果每8年政黨輪替,教科書就要來一次史觀的大翻盤,如果台灣人連“我是誰”都充滿困惑,又如何教育下一代客觀分析、反省批判乃至創新發明的能力?

 

社論摘編如下:

 

教育是“百年樹人”的大計,這是人盡皆知的道理。但是,回顧近年台灣的教育政策和改革,除了“鬆綁”二字,不見注入新的時代或文化價值;就連爭議激烈的課綱,似乎也只剩各説各話的“史觀”分歧,別無其他。如果每8年政黨輪替,教科書就要來一次史觀的大翻盤,如果台灣人連“我是誰”都充滿困惑,又如何教育下一代客觀分析、反省批判乃至創新發明的能力?

 

這次的課綱爭議,主要是馬當局時對課綱“微調”所引發;其中,又以歷史課綱中關於日本統治時期的定位為主要焦點,這當然又與藍綠政黨各自的“統獨”立場有關。問題是,就課綱而言,我們要如何撰寫及面對歷史呢?是要隱藏自己的失敗、誇大自己的成功呢?還是為了自己的政治目的,對歷史移花接木進行美化或醜化呢?除了尊重多元的歷史記憶,還有什麼其他可貴的價值呢?

 

事實上,課綱審議的重點,不應只是多元史觀的平行呈現,也不只是多元文化的互相尊重,更要檢視論述邏輯是否嚴謹,是否與現實社會的觀察圓融契合,是否前後沒有矛盾捍格。如此,才不至於寫出一套顛倒是非、破綻百齣的課綱,把孩子弄得一頭霧水,又達不到教育的功能。

 

現代社會永遠有許多不同的看法,教育不是要把這些龐雜的見解灌輸給孩子,而是要訓練他們有自行梳理、分析的能力。台灣社會之民粹,就在於政治人物幾乎沒有能力在思辨深度上説服別人,最後只好淪為“輪流向不同群體道歉”的形式。

 

“行政院長”林全稍早在“立法院”答覆慰安婦問題時説,“有些慰安婦是自願,有些是被迫”,這樣的回答,就完全反映了“只有多元、沒有深度”的民粹弊病。表面上看,“有人自願、有人非自願”當然是可能並存的兩種不同歷史記憶,也是兩種平行的多元史觀;但稍一深思,便知不是如此。

 

借高利貸的人幾乎都是“自願”去借錢的,而“民法”205條之所以禁止自願借款的高利貸,就是因為當事人自己所謂的“自願”,背後往往背負著許多違反基本人權的無奈。所謂“自願”,應當是指人在擁有充分自由的情境下,説出“我願意”三個字;但是,借高利貸的人往往卻是處於極大的經濟壓迫下,所以不能接受“借高利貸是自願”的觀點。

 

同樣的道理,在殖民統治的情況下,被殖民者的人權是受到壓迫的,他們並未被賦予“人生而平等”的權利。也因此,即使當他們聲稱“我願意”時,代表的恐怕是一種心痛的無奈,或者根本未曾意識到自己有拒絕權利。尤其是在日本的高壓統治下,被殖民的台灣底層婦女,要説她們有多少自由意志可以抗拒日本軍方的強徵,恐怕值得懷疑。在這樣的情況下,要強稱慰安婦有多少人屬於“自願”,有什麼人道史觀的根據?

 

隨著時代的進步,人們可以用新的觀點來檢視並反省歷史。但日本的殖民統治或國民黨的威權統治,都不會因此而減少其錯誤之責任。在人權價值面前,也不會因為有人説慰安婦是“自願”,讓日本的侵略與強徵作為合法化;那麼,林全的“自願説”到底所為何來?如此是非不分,反映的又是什麼史觀?

 

學生要審查課綱固不可思議,但政治人物自甘淺薄,貽誤教育,實更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