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巴黎協定》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09-03 18:10:19 | 來源: 新華社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9月3日決定,批准2016年4月2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紐約簽署的《巴黎協定》。
去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近200個締約方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巴黎協定》。《巴黎協定》指出,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準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併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全球將儘快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達峰,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
按照規定,《巴黎協定》將在至少5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總排放量至少約55%)交存其批准、接受、核準或加入文書之日後第30天起生效。(新華社消息)
新聞推薦
- 打通供應鏈 打造“共贏鏈”——中國汽車産業“鏈”起全球2024-11-28
- 東航第9架C919入列 國産大飛機首度實現客艙局域網服務2024-11-28
- 一場兩岸青年的“雙向奔赴”卻讓民進黨當局風聲鶴唳,他們究竟在怕什麼?2024-11-28
- 2024年“遷臺記憶”臺胞祖地行活動在中國閩臺緣博物館啟動2024-11-28
- 第八屆台灣創藝生活節在深圳成功舉辦2024-11-28
- “最炫民族風”兩岸交流活動開啟清臺民族交流新篇章2024-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