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巴黎協定》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09-03 18:10:19 | 來源: 新華社 |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9月3日決定,批准2016年4月22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紐約簽署的《巴黎協定》。
去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近200個締約方在巴黎氣候變化大會上達成《巴黎協定》。《巴黎協定》指出,各方將加強對氣候變化威脅的全球應對,把全球平均氣溫較工業化前水準升高控制在2攝氏度之內,併為把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之內而努力。全球將儘快實現溫室氣體排放達峰,本世紀下半葉實現溫室氣體凈零排放。
按照規定,《巴黎協定》將在至少55個《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其溫室氣體排放量佔全球總排放量至少約55%)交存其批准、接受、核準或加入文書之日後第30天起生效。(新華社消息)
新聞推薦
- 粵港跨境直通救護車試行計劃將於11月推行2024-11-01
- 廣州發佈《廣州市臺胞常見求助問答(一)》,一文解答在穗臺胞常見疑問2024-11-01
- 昆山兩岸主題金融改革試驗區4年落地71項創新成果2024-10-31
- 中國航天員一次次自信出征,底氣從哪兒來?2024-10-31
- 島內輿論:期待未來有來自台灣的航天員乘著神舟逐夢2024-10-31
- 前三季度進出口1.88萬億元,同比增長11.5%——跨境電商,助力中國品牌出海2024-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