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國集團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行動計劃

根據二十國集團(G20)安塔利亞峰會決定,G20承諾將自身工作與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進一步銜接,努力消除貧困,實現可持續發展,構建包容和可持續的未來,並確保在此進程中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此行動計劃以及其中的高級別原則,將推進全球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包括落實可持續發展目標和《亞的斯亞貝巴發展籌資行動議程》。

 

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高級別原則

 

確認全球于2015年9月通過的具有普遍性、富有雄心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再次承諾遵守可持續發展議程確定的所有原則,併為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做出貢獻。G20將繼續促進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保護地球免於毀壞,並與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加強合作。G20成員將確保它們的集體努力産生積極的全球影響,有助於有效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平衡和協調推進可持續發展的三大領域。

 

G20將側重於可持續發展議程所涵蓋、自身作為全球經濟合作論壇具有比較優勢和能夠帶來附加價值的領域和議題。在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整體框架下,G20的比較優勢在於通過其號召力和集體行動力,在全球最高層面實施和支持包括宏觀經濟框架在內的相關倡議,並創造有利的國際環境。

 

為此,G20將遵循以下高級別原則,為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作出貢獻:

 

●發揮G20作為全球經濟論壇的比較優勢,通過我們在國內和國外層面的國別和集體努力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包括落實可持續發展目標和《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

 

●重申可持續發展議程具有普遍、變革、不可分割、融合的特性,以及不讓任何一個人掉隊、在地球上生活的每個人享有尊嚴、實現以人為中心的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

 

●各國根據國內優先事項、需要和能力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在國際上構建免於恐懼和暴力的和平、公正、包容的社會,支持低收入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方面取得進展, 包括消除貧困和饑餓等。

 

●認識到全面、平衡、協調推進可持續發展三大領域(經濟、環境、社會)的重要性,決心在適用的情況下,把可持續發展與我們的國內政策規劃以及國際發展合作有機結合。

 

●根據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要求,促進持續、包容和可持續的增長,創造全社會各方面均受益的高生産率就業和體面工作,並建立有效的治理和問責機制,這對全面消除貧困、促進可持續發展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至關重要。

 

●致力於採取集體政策措施實現全球發展,這些措施應體現包容,尊重各國主導權和優先事項,注重實現務實和互利共贏的成果,保持開放、靈活和透明。

 

●動員和負責任地使用來自國內和國際、公共和私營部門的所有資金,以促進全球可持續發展夥伴關係重振活力並得以強化。根據《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和可持續發展議程,通過開展南北合作、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以及在技術交流和能力建設方面的國際合作,加強國際社會對有效、有針對性的能力建設的支持,幫助發展中國家實現所有可持續發展目標。

 

●根據可持續發展議程,支持構建政府、私營部門、民間社會、學術界和國際組織參與的全球發展夥伴關係。

 

●承認各國動員和有效利用本國資源促進發展的重要性,重申我們各自的官方發展援助承諾,包括許多發達國家在可持續發展議程中所做的承諾。

 

●實現性別平等、婦女和女童賦權。

 

●確保和加強G20工作的協調性和政策一致性,從而實現G20所有工作都有助於取得可持續發展成果。

 

●加強G20相關工作機制的工作協調,並通過現有的問責進程和後續機制推進我們的集體行動,推動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落實。

 

●支持聯合國可持續發展高級別政治論壇領導下的實施和評估進程,並在此框架下報告落實進展情況。

 

行動計劃工作範圍

 

考慮到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普遍性,G20成員將通過在國家和國際層面的國別和集體行動,採取大膽的變革舉措為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做出貢獻。這些行動能夠推進可持續發展成果,支持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根據本國優先事項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並幫助提供全球公共産品。

 

通過找到共同關心的問題、鼓勵政策對話、加強政策一致性和政策協調,G20的集體行動將圍繞“可持續發展領域”展開。這些領域包括基礎設施,農業、糧食安全和營養、人力資源開發和就業、普惠金融和僑匯、國內資源動員、工業化、包容性商業、能源、貿易和投資、反腐敗、國際金融架構、增長戰略、氣候資金和綠色金融、創新、全球衛生。行動計劃所列舉的這些“可持續發展領域”體現了G20當前和中長期承諾,將根據未來G20主席國的優先事項進行更新和調整。

 

行動計劃只是一個起點,它沒有涵蓋可持續發展目標涉及的所有領域,將根據未來G20主席國提出的倡議,新出現的需求、經驗和挑戰,例如移民和其他問題,作出更新和調整。行動計劃是根據可持續發展議程制定的為期15年的“動態文件”。

 

G20可持續發展集體行動

 

“可持續發展領域”展現出G20在發展領域的長期努力,對經濟問題的重視,以及為解決全球關切的可持續發展問題所作出的集體努力。以G20強勁、可持續、平衡增長議程和G20跨年度發展議程(《首爾發展共識》、《聖彼得堡發展展望》、《G20——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框架》)為基礎,這些“可持續發展領域”描述了G20通過採取集體行動,推動實現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等可持續發展目標的情況。需要強調的是,“可持續發展領域”認為G20所有的工作機制都具有為可持續發展議程作出貢獻的潛力,並將根據未來新的情況進行調整。“可持續發展領域”涉及的跨領域要素包括:執行手段(尤其是資金、技術、能力建設等可持續發展議程及其可持續發展目標和《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中達成共識的內容),性別平等主流化問題和女性政治、經濟賦權問題,保護地球及其自然資源。

 

以下章節概述了G20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行動,發展工作組將同其他工作機制一道,于2017年G20峰會前提交一份全面具體的行動清單,梳理G20有關行動對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貢獻。

 

基礎設施

 

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需在各領域加強對可持續基礎設施的投資(可持續發展目標6、7、9、11)。這些投資有助於實現全球經濟增長,消除貧困,應對氣候變化挑戰及其影響(可持續發展目標1、3、8、13)。G20基礎設施領域工作由投資和基礎設施工作組、發展工作組牽頭,根據《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4、47段),致力於促進基礎設施投資、解決數據鴻溝、提升投資環境、加強有關倡議間的合力。有關工作得到包括世界銀行及其他多邊開發銀行、全球基礎設施投資中心、經合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各方的支持。G20已于2016年啟動“全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聯盟倡議”,致力於加強現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倡議,包括區域倡議間的融合與合作。G20歡迎《多邊開發銀行關於支持基礎設施投資行動的聯合願景聲明》,包括高品質基礎設施項目的量化目標。G20鼓勵多邊開發銀行繼續優化資産負債表,並幫助各國動員更多公共部門和私營部門資源,以推動在基礎設施等領域更好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G20將採取措施落實有關承諾,建設可持續的、富有韌性的、安全的、高品質的基礎設施,以促進經濟發展,造福人類。G20將同有關國際組織和多邊開發銀行一道,採取政策措施,通過動員公共和私營部門資金,彌補全球基礎設施鴻溝,促進全球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幫助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建設可持續的、富有韌性的基礎設施。為此,G20將繼續積極參與全球基礎設施論壇的有關工作。

 

農業、糧食安全與營養

 

可持續農業同糧食安全與營養、衛生、就業、經濟發展、環境等聯繫緊密,對實現多個可持續發展目標(2、8、9、10、12、13、15)意義重大。G20承諾推進可持續農業和農村發展,使人人特別是貧困和脆弱群體享有糧食安全與營養,承諾應對糧食價格波動,減少糧食損失和浪費,支持G20測算及減少糧食損失和浪費技術平臺。《G20糧食安全與營養框架》以可持續發展目標為依據,確定了3個多年期優先事項,包括增加負責任的投資、增加收入並提供高品質就業、可持續地提高生産力。這一框架正通過執行計劃和《糧食安全和可持續糧食系統行動計劃》,以及2016年農業部長會議有關成果予以落實。(參考《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3、108、121段)

 

G20將推動消除饑餓和任何形式的營養不良,落實有關計劃和項目,推動實現與農業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並關注與其他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聯繫,為全球負責任農業投資創造更好環境,為農業創新和信息技術應用提供便利,減少糧食損失和浪費,推動可持續糧食生産系統和富有韌性的農業實踐,以提升生産力並維護生態系統。G20將特別關注小農、家庭農民、小規模生産者、婦女和青年。G20將繼續支持和強化有關項目,幫助農民和糧食系統應對包括氣候變化負面影響在內當前和未來的各項挑戰,推動農業市場信息系統(AMIS)、農業風險管理平臺(PARM)、G20農業首席科學家會議(MACS)、農業效果(AgResults)、全球農業和糧食安全計劃(GAFSP)等可持續農業發展倡議。

 

人力資源開發和就業

 

G20強調通過統一措施和全面政策為所有人創造更多的、體面的、高品質的就業機會,以實現充分的高生産率就業(可持續發展目標8)。在G20成員和非G20成員中,通過教育、高品質學徒制、職業技術培訓和終身制學習,開發人力資源仍是一項重要任務(可持續發展目標4)。G20正致力於推動以可持續方式提升國內外具有就業所需技術和職業技能的青年和成年數量。G20通過了加強人力資源開發與G20就業工作組政策統一性和協調性的跨年度框架。G20也通過了促進高品質就業框架、技能戰略、培訓戰略、促進更好的青年就業政策原則。G20將根據各國情況,努力實現在2025年前將永久性脫離勞動力市場風險最大的年輕人比例降低15%,男女勞動力參與率之間的差距縮小25%,為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貢獻力量(可持續發展目標4、5、8)。G20承諾分享良好實踐,以應對國際勞動力流動和人口老齡化給勞動力市場帶來的機遇和挑戰。G20正努力實現經濟增長的可持續性、包容性以及就業充足性,為此G20支持以促進就業為國內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的重點,並採取全面協調措施,展開務實行動,提升經濟、就業、社會政策之間的協調,鼓勵創新,提升就業能力,促進高品質學徒制,鼓勵創業(可持續發展目標10;《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6、37、41段)。

 

G20支持採取統籌政策,通過培訓等方式,促進普惠、高效的技能職業教育培訓。G20將尊重各國情況,促進充分生産性就業,使人人享有體面工作,鼓勵創業,重視社會保障。G20將認真審視增長戰略和就業計劃,確保政策統一,將採取行動應對不平等問題,支持包容性增長,可持續地減少男女勞動力參與差距和青年脫離勞動力市場、教育和培訓的比例。G20將在尊重各國國情的情況下,保護勞動權利,促進所有勞動者享有安全工作環境。

 

普惠金融和僑匯

 

G20在普惠金融和僑匯領域,重在為所有人提供充分且平等使用正規金融服務的機會,提高金融知識普及度和金融教育,加強消費者保護,促進數字普惠金融,減少僑匯交易成本,幫助減少貧困和不平等(可持續發展目標1、10),促進包容性增長(可持續發展目標8;《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39、40段)。普惠金融全球夥伴關係(GPFI)正致力於擴大金融服務的受益面,使不曾享有服務的人群特別是青年和婦女能夠使用,並應對G20成員及非G20成員國內中小企業融資面臨的金融體系挑戰和法律不確定性。

 

G20將以事實為基礎,繼續在個體和中小企業中挖掘可持續發展普惠金融的實踐案例,包括研究如何讓數字技術為被排除在外的人群提供可負擔的服務。G20承諾繼續推進僑匯國別計劃,使移民僑匯成本降至3%以下,消除成本高於5%的僑匯地帶(可持續發展目標10;《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40段),並應對金融機構去風險化行為可能帶來的潛在負面影響。

 

國內資源動員

 

動員和有效利用國內資源對於可持續發展籌資至關重要。G20承諾加強國內資源動員,繼續開展國際稅收合作,為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提供國際支持,完善國內稅收政策監管體系,更好收集利潤信息和數據,打擊非法資金流動(可持續發展目標17;《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22、23段)。以落實G20/經合組織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項目(BEPS)和自動情報交換(AEOI)為基礎,深化國際稅收合作,以確保各國國家稅收部門間的包容性合作與對話,包括國際稅收標準的制定、監測和落實方面的區域合作(《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27、29段)。G20通過了加強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稅收能力的行動倡議,幫助有關國家參與上述活動,動員國內資源。G20歡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經合組織、聯合國和世界銀行稅收合作平臺的有關承諾,制定工具箱和報告,為實施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標準有困難的國家提供指導。G20讚賞有關國際組織關於加強發展中國家稅收利潤數據統計和稅收能力的倡議,包括稅收管理診斷評價工具和無國界稅收稽查員倡議。G20鼓勵各成員支持“亞的斯稅收倡議”,支持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加入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包容性框架。

 

G20將加強國際合作以增強國內利潤監管,提升稅收系統的公正性、透明度、效率和有效性,呼籲有關國際組織就此進一步提供建議和計劃。G20將在現有工作基礎上,支持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參與國際稅收合作,開展更多有效的稅收能力建設項目,應對非法資金流動問題。

 

工業化

 

G20關注工業化問題,特別是非洲和最不發達國家情況,這有助於落實可持續發展目標(9),構建一個重振活力和強化的全球夥伴關係(《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5、45段)。G20正在探索支持非洲和最不發達國家以可持續、包容和透明的方式向工業化轉型的方法,幫助其促進增長,創造就業,推進包容和可持續發展。

 

G20將考慮新形式的國際發展夥伴關係和集體行動,以提升可持續的工業化生産能力,構建富有韌性的工業相關服務業、更強的中小企業和農業相關工業部門。根據各國發展優先事項和G20各成員能力,幫助非洲和最不發達國家加強同全球市場和數字經濟的聯繫。

 

包容性商業

 

包容性商業以可持續的、具有商業價值的方式,幫助經濟金字塔低端的人群成為經濟生産中的消費者和生産者,有助於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1、8、9、10、12、17)並構建重振活力和強化的全球夥伴關係(《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6,35—37段)。根據《G20領導人包容性商業倡議》,G20成立了全球包容性商業平臺,將《G20包容性商業框架》納入國內發展政策。G20核可了《2016年G20包容性商業報告》。

 

G20將繼續創造條件,促進G20成員、非G20成員尤其是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公共部門、私營部門、研究機構間的學習、對話、經驗和良好實踐分享,開發有效務實的政策工具,為包容性商業發展創造良好生態環境,鼓勵推廣包容性商業並用其替代舊模式,以實現可持續發展。

 

能源

 

在能源合作原則指導下,G20在能源可及性、清潔能源和能效等領域開展工作,為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系列目標的落實提供支持(可持續發展目標7、9、12、13;《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31、49段)。2015年,《G20能源可及性行動計劃:能源可及性自願合作》根據全球能源可及性目標,首先聚焦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區。2016年,這一工作擴展至亞太地區並將在未來延伸至其他地區。G20承諾將自願採取切實行動,實施系列政策,採取金融和技術手段,提升這些區域的能源可及性。2015年通過的“G20可再生能源開發自願選擇工具包”為提升可再生能源應用提供了自願選擇的工具。2016年《G20可再生能源自願行動計劃》致力於通過制定能源戰略,推動可再生能源運用,促進可再生能源生産和利用領域投資的便利化,可持續地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結構中的比重。根據2014年《G20能效行動計劃》,G20在2016年制定了《G20能效引領計劃》,致力於推動更多的能效合作,鼓勵G20成員根據自身需要和本國國情,積極開展能效項目,採取有關政策和措施,大力提高G20成員的能效水準。G20承諾逐步規範和取消低效的、鼓勵浪費的化石燃料補貼,同時向最貧困人口提供有針對性的支持。

 

G20支持人人享有可持續能源的願景,將繼續努力確保人人享有負擔得起、可靠、可持續的現代能源。G20將繼續落實《G20能源合作原則》,推動現代能源體系和抗風險的、透明的能源市場,加強在能源可及性、清潔能源和能效領域的合作,推動清潔能源等創新能源技術的投資。

 

貿易和投資

 

貿易和投資是推動包容增長的關鍵引擎(可持續發展目標8)。它們對於過去數十年的發展作出了關鍵貢獻,對消除國家間不平等(可持續發展目標10)和重振可持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具有關鍵作用。自金融危機以來,G20多次承諾抵制貿易保護主義,通過以世界貿易組織為核心、強大和運轉良好的多邊貿易體系完善全球貿易治理,致力於構建開放型世界經濟,努力實現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在世貿組織巴厘島和內羅畢部長級會議的基礎上,G20致力於迅速落實巴厘島會議和內羅畢會議成果。為指導內羅畢會議後世貿組織以發展為核心的工作,並考慮到有關特殊和有區別的待遇規定不可或缺,G20重申其承諾,將優先推動多哈發展議程剩餘議題談判。G20願與所有世貿組織成員一道,增強緊迫感,團結一致為世貿組織第十一次部長級會議及未來取得平衡、包容和透明的積極成果努力。G20注意到很多區域貿易協定中涉及的問題和G20工商界提到的議題,在當今世界經濟的背景下符合各方利益,因此可成為世貿組織討論的合理議題,同時應確保其不損害與未來談判有關的各自立場,並且任何就此類議題發起多邊談判的決定必須由全部世貿組織成員所同意。G20承諾並號召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在2016年底前批准《貿易便利化協定》。為加強G20貿易和投資合作機制,G20將利用新設立的貿易和投資工作組,尋求促進全球貿易增長路徑並採取行動,加強投資政策協調合作,並支持幫助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和中小企業更好融入全球價值鏈的行動。為通過貿易和投資促發展,G20成員間應視需要開展更具針對性、更有協調的具體政策,如加強貿易融資的可用性,強化貿易相關技能開發和推動促貿援助倡議。

 

G20繼續致力於一個以規則為基礎、透明、非歧視、開放和包容的多邊貿易體制。G20成員決心共同強化世貿組織。通過落實《G20全球貿易增長戰略》,G20成員將率先垂范,降低貿易成本,促進貿易和投資政策協調、推動服務貿易、提高貿易融資、促進電子商務發展,並推動貿易和發展。G20將繼續支持面向發展中國家的促貿援助等機制,包括能力建設援助。為營造開放、透明和有益的全球投資政策環境,G20成員批准非約束性的G20全球投資指導原則,期望這些原則能促進在國家和國際政策制定的協同,為企業提供更高的預見性和確定性以支持其投資決策。

 

反腐敗

 

腐敗歷來被視為發展的障礙,它分散資源、阻礙增長、損害法治並危及國際金融穩定。《G20反腐敗行動計劃(2017—2018)》專注于通過G20附加價值為減少腐敗、腐敗資産返還、加強透明度以及減少非法資金流動(可持續發展目標16)作出貢獻。這包括加強反腐敗法律執行與合作,增加公共和私營部門廉潔和透明度,落實G20反腐敗原則,包括追逃追贓相關原則、拒絕避風港、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高風險領域腐敗等(《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20、25、30段)。

 

G20將加快落實反腐敗優先政策領域,繼續致力於大幅減少任何形式的腐敗和賄賂,提高法人、法律安排(包括信託)等在內的受益人所有權透明度。G20將致力於構建廉潔的商業環境,拒絕腐敗分子避風港。

 

國際金融架構

 

支持全球經濟增長和金融穩定、強化國際金融架構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基礎。自成立以來,G20就致力於推動國際金融架構改革,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改革。加強發展中國家在全球國際經濟和金融機構的發言權和參與度,與支持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緊密相連(可持續發展目標10)。G20也已採取措施加強全球金融體系韌性,同時保持其開放和整體架構以及有效的全球金融安全網。G20已決心提升主權債務重組進程的有序性和可預見性,加強債務可持續機制並持續關注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的金融穩定。(可持續發展目標17;《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03、105—107、109段)

 

G20支持創立更穩定的國際貨幣金融體系的努力,將與有關國際金融機構在其相應授權內,共同有效回應宏觀經濟和金融風險,響應低收入發展中國家的需要。G20致力於一個強勁的、以份額為基礎的、資源充足的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並期待在2017年年會前完成第15次份額總檢查。G20同樣期待世界銀行集團根據商定的路線圖和時間表落實股權審議。

 

增長戰略

 

G20增長戰略在諸多可持續發展目標上(可持續發展目標1、8、10;《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4、105段)可為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作出重要貢獻。通過這些戰略,G20旨在於2018年前將整體國內生産總值額外提升2%。這將産生正面外溢效應,在開放和融合的全球經濟中增加總需求,推動非G20經濟體增長。現有的增長議程推動全面落實G20增長戰略並進行監測,加大結構性改革力度,確保實施相互支持的需求和供給政策以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並減少下行風險,強化公共和私營部門高品質投資,採取集體和國別的財政、貨幣和結構性政策。這些都是推動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關鍵。

 

G20決心為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及共享繁榮創造條件。G20將確保包容增長和可持續發展議程相互支持,將繼續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合作,幫助減輕潛在風險、增強合力、提升生産率。

 

氣候資金和綠色金融

 

氣候變化是當代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其負面影響削弱了所有國家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能力。正如G20成員在《巴黎協定》框架下所作出的貢獻,採取緊急行動應對氣候變化(可持續發展目標13)及其影響是G20優先工作。G20財長和央行行長再次號召及早落實《巴黎協定》,重申發達國家和國際組織就氣候資金作出的承諾和其他國家的聲明。G20協調人在廣州會議上一致通過了關於氣候變化問題的主席聲明,承諾將儘早簽署並實現《巴黎協定》早日生效。在維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主渠道作用的同時,自2012年開始G20氣候資金研究小組根據其職責使命,就如何有效提供和動員公共和私人資金以推動氣候適應和減緩行動展開討論。綠色金融有潛力發揮關鍵作用,動員私人投資以應對我們面臨的氣候和發展挑戰,促進可持續發展。G20氣候資金研究小組明確了G20在綠色金融中面臨的挑戰與機遇,並制定了供各國自願考慮的政策選項。

 

G20將繼續緊密合作應對氣候變化及其影響,推動《巴黎協定》及早生效和落實,鼓勵提供和動員更多資源應對氣候變化,鼓勵資金流向低溫室氣體排放和具有氣候韌性的發展。G20號召多邊開發銀行和發展融資機構將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納入發展戰略,並鼓勵多邊開發銀行提交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計劃。G20將繼續研究並深化有關政策選項,增強金融體系籌集私人資本開展綠色投資的能力。

 

創新

 

由新理念、新工序、新技術、新生産方式和新業態等構成的創新是實現強勁、可持續和平衡增長的重要驅動力。創新也可確保增長的包容性。除經濟和商業影響外,創新有助於應對本地和全球社會與環境挑戰。刺激創新可成為推動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引擎(可持續發展目標8、9)。2016年,G20制定了創新增長藍圖,旨在加強創新、新工業革命和數字經濟領域的國際合作,將推動經濟增長和創新,彌合有關領域鴻溝,強化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落實措施(可持續發展目標17;《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114—124)。

 

G20成員鼓勵在廣大行為體和利益攸關方參與下增強各自國家創新體系的合力與合作,打造有活力的創新生態系統。G20將加強合作,營造促進合法取得科學技術的全球環境,推動在相互同意和自願的條件下促進知識分享,加強可持續發展領域創新良好實踐的交流。G20支持通過聯合國技術促進機制加強技術合作以實現可持續發展。G20同時強調開放貿易和投資機制對促進創新的重要性,包括知識産權保護和執行。G20將致力於促進創新、新工業革命和數字經濟並特別關注低收入發展中國家的需要,以實現更高水準的經濟生産力和可持續發展。

 

全球衛生

 

G20認識到衛生是維持社會經濟穩定的要素之一,也是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方面(可持續發展目標1、3、5;《亞的斯亞貝巴行動議程》第77段)。強大和有韌性的衛生體系對應對當前和突發全球衛生挑戰至關重要,有助於建立高生産率的勞動力、穩定的社會保障網並最終建成一個繁榮的社會。傳染病爆發等衛生威脅可使衛生體系過載並外溢到其他領域,中斷經濟運行並阻礙可持續發展。2014年,G20領導人發表了針對埃博拉疫情的聲明,號召所有國家同G20一道動員資源,為應對傳染病威脅做好國家、區域和全球準備。2016年,G20成員圍繞應對抗生素耐藥性問題的行動進行了討論。

 

G20承諾支持國際社會採取的全面管控健康風險和危機的行動,包括從健康風險預防和早期識別到有效應對和康復行動,支持世界衛生組織的有關行動以及《國際衛生條例》。G20將繼續支持就加強全球和國家衛生體系的可持續和創新融資採取國際行動。G20認為需要以完善、統一、協調的方式強化衛生體系,促進衛生服務的普遍覆蓋,為提高公共衛生水準、應對全球健康威脅奠定基礎。

 

加強G20可持續發展政策的一致性和協調性

 

G20作為領導人級別論壇,可以制定落實行動計劃所必需的、覆蓋所有政府部門的舉措。G20框架下所有相關工作機制和工作組通過將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納入各自工作,能夠為落實行動計劃作出貢獻。G20將制定綜合舉措,使其工作同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緊密融合,加強政策的一致性,為在三大領域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盡可能地作出最大貢獻。

 

每個G20主席國將設定推進落實行動計劃的優先領域。G20協調人將同財政副手一道,發揮領導作用,為各工作機制落實2030可持續發展議程提供戰略指導,並保證各工作機制間的協調和對話。

 

發展工作組將繼續在自身優先領域發揮領導作用,支持協調人推動G20可持續發展工作的開展,同其他工作機制加強配合,幫助其深化對自身重點工作的認識,以共同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有關成果。

 

發展工作組的具體職責已在附件A中列出。

 

問責和參與

 

G20將根據每屆主席國“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優先事項推動相關成果,同時對未來主席國設定或增加優先和重點議題保持靈活。

 

發展工作組將通過其現有的問責框架,每年發佈年度工作報告,每3年發佈全面責任報告。報告將重點關注G20可持續發展集體行動落實情況。每個相關的工作組或工作機制對自身工作推進情況負責,並通過G20問責機制和程式跟進落實情況。每個相關工作組或工作機制可與發展工作組分享行動進展信息,為發展工作組編制問責報告提供支持。G20確保建立一個連貫、合理、可信賴的問責機制,以支持發展工作組編制報告。

 

G20認為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全球後續落實和評估工作應由聯合國主導,且2016年各國可能只處於制定落實計劃的初步規劃階段。G20支持聯合國有關進程,承認聯合國可持續發展高級別政治論壇在全球後續落實和評估過程中發揮的中心作用。G20成員的集體和國別行動將避免同聯合國框架下的報告形成重復。

 

G20將同低收入和發展中國家、國際組織、民間社會、私營部門及其他相關組織深化合作夥伴關係,以促進全球可持續發展夥伴關係,確保高效落實行動計劃。

 

國別行動和互學互鑒

 

在制定務實且富有雄心的集體行動以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同時,G20成員還將率先垂范,自願分享各自正在落實、初步設想或已規劃完成的行動或進程。為促進G20成員之間及與其他國家之間相互學習、交流經驗和良好實踐,G20成員在包括但不限於以下領域分享各自國別行動和經驗:

 

●增強公眾對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和議程與新出現問題相關性的認識;

 

●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將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納入國家決策;

 

●讓多利益攸關方參與到落實可持續發展議程的規劃制定過程中;

 

●建立橫向政策(打破部門藩籬)和縱向政策(將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本土化”)的一致性;

 

●資金支持和能力建設;

 

●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後續落實與評估;

 

●提高在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過程中的風險適應能力;

 

●支持低收入和其他發展中國家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G20成員自願提交的國別行動已在附件B中列出。

 

※    ※    ※

 

附件A:加強G20的一致性和協調—發展工作組的職責(略)

 

附件B:G20成員國別行動(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