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所有網站應對傳播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國家網信辦:所有網站應對傳播內容承擔法律責任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言人姜軍10日就“快播”案發表談話説,所有利用網絡技術開展服務的網站,都應對其傳播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這是中國互聯網發展和治理的根本原則。“依法治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已成為互聯網業界和全社會的普遍共識,大家必須共同遵守。

 

姜軍表示,網絡淫穢色情污染社會環境,敗壞社會風氣,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社會各界對此深惡痛絕,人民群眾要求嚴厲整治的呼聲十分強烈。網上的淫穢色情已經成為社會毒瘤,要堅決整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對製作、運輸、複製、出售、出租以及傳播淫穢物品如何處罰進行了規定,且在這兩部法律的基礎上,我國還出臺了《互聯網出版管理暫行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等行政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互聯網、移動通訊終端、聲訊臺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電子信息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解釋(二)》,對通過網絡製作、複製、出版、販賣、傳播淫穢物品如何進行處罰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和解釋。任何在網上傳播淫穢色情信息的網站、提供淫穢色情信息服務者,都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

 

姜軍表示,近期司法機關對“快播”涉黃案依法進行公開審理,將起到很好的教育和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