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將實施 範疇首以法律形式明確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6-01-12 09:44:02 | 來源: 京華時報 |
家以和為貴。然而,一些“瘋狂的拳頭”卻打碎了家的溫馨。日前,我國首部反家庭暴力法獲表決通過,將於2016年3月1日起實施。家暴受害者應該怎麼做?該如何預防及化解家庭暴力呢?
恐嚇等精神暴力納入家暴
全國婦聯的調查數據顯示,有24.7%的女性曾在婚姻中遭受配偶侮辱、謾罵、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因家暴引發受害婦女殺夫等“以暴抗暴”的刑事案件不在少數,家庭暴力已成為影響婚姻家庭幸福的毒瘤。
在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中,家庭暴力的範疇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均屬家庭暴力。
而且,“有同居關係的人之間發生的暴力也被納入家庭暴力,受法律約束。”北京路浩律師事務所律師鐘蘭安表示。
新法明確,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其他單位,發現無民事行為能力及限制行為能力的人遭受了家庭暴力,有責任、有義務向公安機關報案。
家暴是種病態心理
中日友好醫院心理諮詢門診副主任醫師王彥玲表示,其實,在家暴中,無論男方還是女方,都是一種病態心理。很多家暴中的男人,表面上很強勢,其實內心卻是一個非常不自信甚至自卑的人。他罵人、打人和懲罰人,事實上卻是一個壓抑自卑,建立自信的過程。作為他身邊最親近、最知根知底、最柔弱和最無需防範的人——妻子便首當其衝成為受其“自卑心理”虐待的“第一人”。最嚴重的一種,是家暴男人出現了人格分裂變態,對付這種病人最好的辦法就是讓醫生治療。而很多受害女人,出於愛面子的心理,當家庭暴力發生後,為了維護自己及家庭的名聲而極力掩蓋。“這種婦女一般性格軟弱,忍讓輕信。”王彥玲説。
王彥玲表示,家庭暴力不是家務事,是社會問題,反家暴也是整個社會的事。如果一味逃避,或者擔心丟臉而不敢“自揭傷疤”,那麼家庭暴力恐怕永遠不會自己停止。社會應改變觀念,勇於反抗,勇於介入,受害人要勇於對任何形式的家暴説“不”。只有這樣,才可以共建平安家庭,創造美好生活。
三妙招化解家庭暴力
那麼該如何預防和化解家暴呢?王彥玲建議可以從以下方面進行調整。
1.調整期待值
以邀請的姿態進行交流,達到有效溝通。有調查表明八成離婚夫妻對對方期望過高,夫妻雙方往往將自己的希望當做對方的應該。當然降低期待值並非降低標準,而是在肯定自己需要的同時肯定對方的付出,並嘗試著將自己的希望平和地表達出來。
2.善意解讀對方行為
可以每天花30分鐘,回憶結婚初期或戀愛時美好時光,多想想伴侶的優點,以及自己在婚姻中的不足,善意解讀對方的行為。當人以幸福的鏡子去關照現實,總能找到幸福的點滴,懂得發現幸福所在,才是最好的態度。
3.衝突是交流的好機會
衝突是雙方溝通交流、解決問題的好機會。但是首先一定要注意避免用攻擊性語言;其次,雙方可設定敏感詞,當觸及某方面詞句,即刻暫停,避免矛盾進一步激化;另外,當情緒過於衝動時,雙方都可適時離開,避免産生暴力。很多家庭暴力屬於激情暴力,只要緩和片刻便可避免。記者錢宇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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