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新聞不得歪曲原意 微信公眾號或面臨許可門檻
| 編輯: 關春英 | 時間: 2016-01-14 15:54:08 | 來源: 法制晚報 |
法制晚報訊(記者 李文姬)近日,國務院法制辦官網發佈了修訂後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稿內容總計達50條,堪稱“史上最嚴”。
意見稿中一大亮點是將各類新媒體納入管理範疇。根據第六條規定:通過互聯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具有新聞輿論或社會動員功能的應用向社會公眾提供新聞信息服務,應當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據了解,之前的規定主要針對的是網站,修訂後,包括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客、即時通信工具、搜索引擎以及其他具有新聞輿論或社會動員功能的應用都在管理範圍內。
據悉,該意見稿主要規範的是關於時政類的新聞:包括經濟、軍事、外交、政治等公共事務。關於提供這類信息的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可能要面臨許可門檻了。
對於其他領域的新聞(電商、互聯網、娛樂等)暫時未受影響。互聯網輿論監控趨緊,估計大量的財經類、時政類公眾號面臨洗牌。
此外,根據意見稿,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轉載新聞信息,應當完整、準確,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容,在顯著位置註明來源、原作者、原標題、編輯真實姓名,並保證新聞信息來源可追溯。
新聞推薦
- 臺商助力粵東西北“融灣發展”活動暨“投資廣東”政策説明會在汕頭舉辦2026-08-14
- 從創新賽事到發展沃土:常州與台灣青年的“雙向奔赴”2026-08-14
- “兩岸有戲”——2026年(第三屆)兩岸青少年戲劇技藝文化交流體驗營在廈門開幕2026-08-14
- 巧手拓草木 非遺潤鄉情——河南省商城縣臺辦組織臺屬開展非遺體驗活動2026-08-14
- “千年瓷都”綻放臺胞“瓷繪人生”2026-08-14
- 組圖丨長汀有約,客融兩岸2026-08-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