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評人大釋法:應對“非常事態”須用重招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6-11-08 09:58:13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7日出版的多家香港報章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釋法作出評論。
香港《星島日報》社評認為,人大釋法是中央以“非常做法”應對“非常事態”,因為問題的性質與嚴重程度已升到極高層級,必須以最強力度解決。
文章指,過往香港一直有反對運動,也有激進人士進入立法會,中央都未曾採取釋法等“重招”阻止,但這次的情況並非只是玩玩抗議花招,而是打正“港獨”旗幟,公然否定基本法的基本原則,更侮辱香港所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中央眼中,已越過了國家主權與安全的“紅線”。
文章又指,更嚴重的是,他們竟與香港以外的“獨立運動”勢力建立連係,赴台灣與“台獨”人士“交流”,謀求支援。在中央看來,如讓這股勢力壯大,不但衝擊香港,更會危害國家安全,故必須把“港獨”分子排出立法會。
文章認為,中央迅速釋法也有其急切性,因法庭正審理特區政府就宣誓事件的司法復核,不久就要作裁決,中央在此之前清楚闡釋基本法宣誓條文的法律原則,法官就可有所依據。“港獨”是香港社會經濟穩定的重大威脅,若釋法能消除“獨害”,防止亂局,港人應予支持。
香港《大公報》社評認為,人大釋法並非只針對某一人或某一案例,而是從更高的層面對“港獨”作出限制。儘管是從法律層面出發,要解決法律上的問題,但卻同時是有利澄清香港社會的模糊認識,維護基本法權威,對促進香港大局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文章指出,越早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作出清楚的解釋,也就越早能遏止“港獨”在香港的肆虐。立法會得以儘早“運作”,法院得以厘清法律困惑,社會得以重回安寧祥和的發展軌道,有百利而無一害。特區的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全面不折不扣遵行,既是法律的要求,更是七百萬市民的共同心聲。
香港《文匯報》社評認為,人大釋法為香港高等法院對有關案件的判決,提供了不容置疑的權威性法律依據。如果任由“港獨”分子在香港社會公然宣揚和推動“港獨”,他們的違憲違法行為沒有受到應有的法律懲處,不僅會對“一國兩制”和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造成極大衝擊,而且也會對香港的法治精神和法治功能造成極大損害,這才是香港法治的噩夢。
《香港商報》頭版評論員文章認為,人大釋法不但可以從根源上解決宣誓風波,將“港獨”分子逐出議會,更可以從制度上建立阻止“港獨”分子進入立法會的機制,以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走樣、不變形,出發點是為了港人利益著想。
文章指,在香港法庭就司法復核作出裁決之前進行釋法,是上上之策。過去每當香港面臨十字路口的時候,人大釋法都會為香港立牌指路,厘清方向,人大釋法不僅是形勢需要,更是必須履行的憲制責任。(中新網香港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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