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處國家級森林公園被摘牌 淘汰退出機制啟動

自1982年9月我國批准建立第一處森林公園以來,至今已有各級森林公園3200多處,規劃總面積佔陸地國土總面積1.87%,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826處。

 

近日,福建龍湖山、廣東東海島、河北石佛3處國家級森林公園被摘牌,以警示後人:不能僅把森林公園作為旅遊區開發的載體,而忽視了森林公園的保護和生態教育功能。

 

近日,福建龍湖山、廣東東海島、河北石佛3處國家級森林公園,因長期未按規定編制或修編總體規劃,且經責令整改仍達不到要求,造成主體功能無法發揮,未履行國家禁止開發區域保護管理職責,被國家林業局根據《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予以撤銷。此舉標誌著國家級森林公園淘汰退出機制正式啟動。

 

森林公園發展、管理現狀如何?何種情況下啟動淘汰退出機制?如何加強對森林公園的管理?帶著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

 

每年超2億人次享受到森林公園提供的生態福利

 

1982年9月,我國正式批建第一處森林公園——湖南張家界國家森林公園。截至目前,全國共建立各級森林公園3200多處,規劃總面積佔陸地國土總面積1.87%,其中國家級森林公園826處。

 

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正是因為森林公園在自然生態、自然景觀和人文景觀保護中的作用,國務院明確將森林公園作為中國自然文化遺産資源保護的重要區域、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域列入國家禁止開發區域。

 

“森林公園已經成為公認的自然保護地類型之一,是自然生態和生物多樣性保護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是興林富民,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重要途徑;是傳播生態文化,弘揚生態文明理念的重要陣地。”該負責人介紹,2014年全國森林公園旅客人數達7.1億人次,比上年增長20.5%,佔全國國內旅遊人數的19.5%,直接旅遊收入572.13億元,社會綜合産值達5600億元。目前,有超過1000處森林公園免費向社會開放,每年超過2億人次的城鎮居民享受到森林公園提供的生態福利。

 

管理能力不足,一些地方重開發輕保護,重申報輕管理

 

我國的森林公園歸屬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行業監督、管理:一是國家林業局下設專門機構——森林公園管理辦公室,負責全國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二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及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大興安嶺森工集團建立了專門的森林公園管理機構,負責本區域範圍內森林公園的監督管理工作;三是各森林公園建立管理處或管理委員會負責森林公園的日常管理工作。

 

我國出臺了《國家級森林公園管理辦法》等系列管理法規、規章,還制訂了《國家級森林公園總體規劃規範》等行業標準。湖南、四川、貴州等10省出臺實施了本省的《森林公園管理條例》。

 

“但從總體來看,森林公園工作還存在著發展不平衡、不協調、水準低等問題,具體表現在森林公園立法滯後、國家政策扶持薄弱,管理能力不足等。”在管理上,由於森林公園起步晚,相關法規、制度、標準建設相對滯後,行業管理手段較少;一些省及地方森林公園管理機構建設及能力建設還很弱;一些森林公園存在盲目開發、過度開發的現象,一些地方重開發、輕保護,重申報、輕管理,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管而無力的現象不同程度存在。

 

淘汰退出是為了加強管理,要加快推動森林公園立法

 

其實,省市級森林公園早就施行了退出機制,如黑龍江、河北、江蘇、廣東等省都撤消過省級森林公園,主要依據是本省森林公園的管理條例或規章。

 

“啟動退出機制是強化森林公園管理的一個重要手段和措施,是實行事前監管向事中、事後管理的必然要求。個別退出不會影響森林公園整體生態功能的發揮。”相關負責人認為。

 

退出後森林資源和林地的保護管理不會處於“真空”?專家認為,被撤消的只是國家級森林公園牌子,其森林資源和林地保護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依然會根據《森林法》的相關規定,依法、依規加強管理。一方面,退出的只是個別森林公園,即使退出了,森林資源和林地的保護管理也不會處於“真空”而“失控”。而且,每年還新建森林公園近100處。另一方面,退出機制的啟動,促使更多的森林公園加強管理、強化保護、規範建設、合理利用,更好地發揮生態、教育和經濟功能。

 

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主要要從三方面發力加強森林公園管理:一是要提高認識,要充分認識到森林公園作為國家禁止開發區域的新要求,不能僅把森林公園作為旅遊區開發的載體,而忽視了森林公園的保護和生態教育功能,導致森林公園在具體管理、建設發展方向上出現偏差。二是要加快森林公園立法。三是要加大森林公園的扶持力度。把森林公園建設作為國家或地區一項重要的綠色基礎設施,納入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