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41名旺角暴亂者被控“暴動罪”

在香港旺角暴亂事件中,再有一名23歲男子被控“暴動罪”于13日早上提堂,至今已有41人被控“暴動罪”,其中一人提堂時改控“非法集結”。

 

13日提堂的被告霍廷昊,23歲,報稱無業。控罪指,被告在2月8日晚上至9日淩晨,在旺角一帶與其他人士參與暴亂。案件暫時無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再提堂,等候警方作進一步調查和索取法律意見。

 

特區政府食物及衛生局局長高永文13日表示,有人指責食物環境衛生署與警察連手掃蕩無牌小販,導致騷亂,有關説法不公平,亦不應被用作發動暴力襲擊的藉口。

 

高永文表示,食物環境衛生署人員直至年初一晚9時,都沒有在旺角採取行動,但已被超過50人包圍叫囂、侮辱和衝擊,有小販管理隊員受傷,亦有人用小販車推向和追逐食環署人員,令他們人身安全受威脅,在無可選擇下尋求警察協助,他們在警員到場後不久離開。

 

此外,13日淩晨香港再發生疑似縱火事件,葵涌八號貨櫃碼頭停車場發生三級火警,現場曾傳出多次爆炸聲,消防員在淩晨約2時許將火救熄。火警共波及31輛各類車輛,所幸無人受傷。

 

消防人員初步調查後認為起火原因可疑,警方暫列“縱火”案件處理,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此前,旺角地區已連續發生疑似縱火事件,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