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去年近800名公務員違法兼職被懲戒處罰
| 編輯: 關春英 | 時間: 2016-02-19 10:25:43 | 來源: 新華社 |
(記者何自力柳新勇)台灣公務員主管部門18日公佈的公務員違法兼職數據顯示,各機關審認違法者近800人,其中近500人移付“公懲會”懲戒,有近30人予以停職。至2015年10月中止,計有39名高階公務員或地方首長面臨彈劾。
臺公務員主管部門2015年發現公務人員違法兼任公司或商號負責人,實際參與經營或領有報酬者,屬情節重大、應停職者計約百人;政務人員、簡任常任人員及地方民選首長等約50人,應送請監察機構審查。
“公懲會”公佈2015年6月12日到2016年1月31日期間違反公務員服務法規定的議決案件約有445案。其中如果是案情單純,無實際參與經營,未領取相關報酬者,只是挂名兼任公司(商號)董事、負責人者,多受申誡處分。
新聞推薦
- 外交部:民進黨當局謀“獨”行徑不得人心,沒有市場2026-07-21
- 盤點2026世界人工智能大會亮眼成果 看AI賦能千行百業2026-07-21
- 中國製造競爭力迸發 未來産業“新新三樣”崛起為中國外貿新名片2026-07-21
- 支持率顯著下滑,高市執政“亮紅燈”2026-07-21
- 全球首艘41800噸雙向航行自卸船交付2026-07-21
- “原來台灣離我們那麼近”——在西子湖畔,聽越劇演員陳麗君講述她的“兩岸情緣”2026-07-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