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你將擁有這些法治“大紅包”
編輯: 左妍冰 | 時間: 2016-03-10 09:31:31 | 來源: 新華網 |
資料圖
厚厚一本“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法”是高頻詞,更是關鍵詞。
在全面依法治國開啟新征程的大背景下,在老百姓對平安幸福、公平正義的期盼中,“十三五”期間將為我們帶來哪些法治“大紅包”?記者帶你一一開啟。
紅包一:權利保障更切實
法治的根本是保障權利。在“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中,我們看到了令人期待的表述和承諾——
人權得到切實保障,産權得到有效保護。
深化知識産權領域改革,強化知識産權司法保護。
推進産權保護法治化,依法保護各種所有制經濟權益。
加強金融法治建設。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
構建高效有力的海外利益保護體系,維護我國公民和法人海外合法權益。
“公民是現代社會的主體,用法治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是法治國家的責任和義務。”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蔡寧説,“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優先發展民生相關權利,優先保障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同時,依法保護企業産權和合法權益,堅持平等保護,更加重視保護民營企業、小微企業等的合法權益。相信在“十三五”時期,通過相關法律、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執法、司法的不斷進步,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將得到更加切實保護。
紅包二:安全防範更嚴密
生活在一個安全放心的環境裏,是我們每一個人的心願。在“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中,多個“體系”彼此交織,致力於打造一個全方位、立體化的公共安全網——
建立責任全覆蓋、管理全方位、監管全過程的安全生産綜合治理體系,構建安全生産長效機制。
完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體制機制,以信息化為支撐加快建設社會治安立體防控體系。
建立國家安全體系。依法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敵對勢力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暴力恐怖活動、民族分裂活動、宗教極端活動。
加強個人數據保護,嚴厲打擊非法洩露和出賣個人數據行為。
“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除了經濟發展水準外,還包括社會治理水準,其中一個重要內容就是建設安全保障型社會。”全國人大代表,瀋陽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許文有表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了加強公共安全立法、推進公共安全法治化的要求。在“十三五”時期,一方面要加強制度建設,建立覆蓋全面、內容科學、程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公共安全制度體系;另一方面,要帶著對人民群眾的深厚感情和高度責任感,把法律制度不折不扣地執行到位,確保平安穩定。
紅包三:市場環境更公平
有法治,才有真公平。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市場的健康成長仰賴於法律的規範和保護。在“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中,法治與市場始終相伴相生——
依法監管各種所有制經濟。
廢除對非公有制經濟各種形式的不合理規定,消除各種隱性壁壘,保證依法平等使用生産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共同履行社會責任。鼓勵民營企業依法進入更多領域。
健全競爭政策,完善市場競爭規則,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健全統一規範、權責明確、公正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場監管和反壟斷執法體系。
全國人大代表、宜華集團董事長劉紹喜表示,要實現經濟發展活力煥發、創新創業源泉奔流,首先需要解決公平競爭的問題。“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提出的這些具體舉措,將為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提供法治保障。“作為民營企業家的代表,我們對迎來一個更加公平、穩定、可預期的市場環境充滿希望。”
紅包四:訴求表達更暢通
發生矛盾糾紛如何有效化解?受了委屈去哪説理求助?“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將暢通各種途徑和渠道,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把廣大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
完善行政復議、仲裁、訴訟等法定訴求表達機制,發揮人大、政協、人民團體、社會組織等的訴求表達功能。
全面推行陽光信訪,落實及時就地化解責任,建立涉法涉訴信訪依法終結制度。
落實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當前,我國正處於轉型發展時期,利益格局深刻調整,人民群眾訴求多元化,表達方式也多種多樣,需要健全利益表達、協調機制,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全國政協委員、四川國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施傑説,“十三五”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法律制度,讓訴求有渠道提出、按程式評判、以法律裁量,將有效調處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法治的權威和力量,進一步助推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紅包五:懲惡揚善更給力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對促進公正司法做了明確細緻的安排,以更好地懲處犯罪、救濟權利、定紛止爭——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對權利的司法保障、對權力的司法監督,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
健全司法權力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機制,完善審級制度、司法組織體系和案件管轄制度。
全面推進審判公開、檢務公開、警務公開、獄務公開,加強人權司法保障。
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督,健全司法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
完善司法機關辦案責任制,落實誰辦案誰負責。
“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是完善對權利的司法保障、對權力的司法監督,保障公正司法的必由之路。”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李靜認為,“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的上述部署,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人民群眾的新期待。下一步工作中,要從回應人民群眾最迫切的司法需求做起,從影響司法公正的問題改起,加快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記者鄒偉、陳菲、榮啟涵、李錚、梁建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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