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參與 香港反毒有一套

全員參與 香港反毒有一套

香港青年協會青年違法防治中心志工在晚間上街宣導反毒。陳柏亨攝

 

香港禁毒常務委員會的統計顯示,2016年香港首次被呈報的吸毒人數同比下降12%,吸食危害精神毒品人數及吸食麻醉鎮痛劑人數分別同比下降6%及9%。分析人士認為,被呈報的整體吸毒人數持續下跌,反映特區政府和香港社會各界協力禁毒的成效。那麼,香港反毒為何能取得這樣的成果?政府和社會各界如何協作體現“全員參與”?

 

完善法律 嚴懲毒害

 

“管制任何人士經營、藏有、進口、出口、供應和製造《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和《1971年精神藥物公約》載列的所有麻醉品和大部分的精神藥物。販賣和製造危險藥物等嚴重罪行的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和罰款500萬元(港幣,下同)。”這是香港特區《危險藥物條例》第134章對販賣製造毒品作出的規定。

 

根據該條例第8條,藏有危險藥物或吸食、吸服、服食或注射危險藥物均屬犯罪。即便循簡易程式定罪後,仍可處罰款10萬元,並在符合第54A條的規定下,可處監禁3年。

 

相比不少國家和地區,香港法律對販毒、吸毒行為的懲罰條款顯得頗為嚴苛,這對禁毒成效的顯現起了一定的積極作用。同時,香港警方也積極參與執法,嚴厲打擊販毒、吸毒行為。

 

今年4月,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在粉嶺一個露天停車場的7人車內,檢獲共52公斤疑似可卡因毒品,總值達4300萬元;在此之前,他們曾搗破近10年最大宗大麻種植案,檢獲超過3700萬元大麻。

 

而在海關方面,香港海關去年偵破779宗毒品案件,檢獲毒品共1271公斤,案件當中以在機場偵破的佔整體約八成。其中,加強與內地及海外執法機關的情報交流合作有助於香港從源頭堵截走私活動。

 

禁毒基金 擴大宣傳

 

除了嚴厲打擊販毒、吸毒行為,香港特區還透過多種方式來鼓勵社會人士參與禁毒工作,其中1996年成立的禁毒基金就致力於為從事禁毒服務的非政府機構和相關人士提供資金支持。該基金成立之初,特區政府出資3.5億元;2010年,特區政府又向禁毒基金注資30億元。

 

據了解,禁毒基金的收入用以資助符合撥款準則而又值得推行的禁毒計劃。比如按照2016年禁毒基金提出的一般撥付計劃,在禁毒教育及宣傳方面,優先考慮的服務範疇包括:針對有吸毒風險的高危青少年或非在學年輕成年人(例如在職成年人)提供預防教育,特別是提升他們對吸毒危害的認知,並推動他們改變對毒品態度的項目等。

 

為了更有效地推進反毒教育,特區政府及相應社會組織通過多種形式的活動展開宣傳,包括巡迴展覽、禁毒影片播放、講座、廣播劇等。去年聖誕節前夕,香港保安局禁毒處、禁毒常務委員會及香港電臺第二台合辦“無毒Rock ‘n’ Roll”音樂派對,演繹多首節奏澎湃的歌曲,充分展示無毒人生的活力,為年輕人注入正能量。

 

全民參與 給予關愛

 

在香港的反毒工作中,儘管政府的角色很重要,但由於人力所限,不能面面俱到。因此一些組織的參與有助於香港反毒工作的深入推進。例如禁毒常務委員會、毒品問題聯絡委員會等,都是由各領域的非官方人士擔任,為反毒工作建言獻策、提供助力。

 

香港禁毒常務委員會委員張越華表示,非政府組織和小區很熟,可看到特區政府看不到的問題,政策不至於“一言堂”。政府出資,讓非政府組織做事,能帶動更多有創意的禁毒方案。

 

據了解,香港註冊社工2.1萬多人,每所初中都配備一名社工,擔任校園與非政府組織的橋梁,協助師長預先找到高風險學生,也轉介吸毒學生到相關機構戒毒,免去司法介入後留下案底。註冊社工來源有二:一是大學社工係畢業生,一是修習相關學分學程的學生。註冊社工都必須取得800小時的實習經驗,紮實的訓練讓他們對於吸毒、戒毒者的輔導得心應手。

 

張越華表示,過去校園內避諱談毒,現在特區政府提倡自願驗毒,可以讓更多防毒信息進入校園,也強化老師與家長對毒品的認識。戒毒之後,香港青年協會、路德會等也提供不少服務,比如青年協會給予便宜住宿,收留無處留宿的青年;路德會等輔導中心則讓戒毒者走入社會進行服務、擴大交友圈,避免走回頭路。(柴逸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