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一地兩檢”有充分必要性、可行性 不破壞“一國兩制”
編輯: 霍建陽 | 時間: 2017-11-28 10:40:37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主任鄒平學27日在北京分析指出,香港高鐵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具有充分的必要性與可行性,不破壞“一國兩制”,不損害香港高度自治權及香港法治。
當日,“香港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法律問題透視”講座在清華大學法學院舉辦。講座由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共同主辦。鄒平學出席並主講。
對於目前“一地兩檢”方案存在的主要質疑和爭議,鄒平學指出,香港高鐵不能實施“兩地兩檢”或“多地多檢”,因存在高鐵運輸規律、運行模式、旅客上座率、香港高鐵要融入國家高鐵網絡等難點。
他分析,香港高鐵實施“一地兩檢”,有三個方面的必要性:實現香港高鐵與內地高鐵網絡的無縫接駁;促進經濟融合,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香港經濟發展的新機遇和新的經濟實惠。他表示,這符合香港的最大利益,並有利於香港成為21世紀“一帶一路”和粵港澳大灣區的樞紐城市。
鄒平學進一步指出,西九龍總站實施“一地兩檢”具有充分的可行性。“一地兩檢”已不再是一個新概念、新事物,且沒有對出入境人員和物品施加新的限制、增設新的義務;香港特區政府在規劃設計西九龍站時,就已經為“一地兩檢”預留了充足的場地,實施“一地兩檢”沒有改變內地與香港的出入境制度,沒有不可克服的法律障礙。
在落實“一地兩檢”方面,香港特區政府的方案是借鑒適用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模式、採用“三步走”方式實施,即內地和香港達成合作安排、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及確認合作安排、特區進行本地立法。
鄒平學表示,“一地兩檢”不破壞“一國兩制”,不損害香港高度自治權及香港法治,所涉及的出境和入境事務,不屬於香港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同時,尋找“一地兩檢”在基本法上的明確依據,需要開放和系統思維。
此外,與會專家、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端洪認為,探討“一地兩檢”應把真正的理論問題找出來,且中央政府在這一問題上具有主導權。
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林來梵指出,“一地兩檢”爭議是香港問題的縮影。現階段,香港與內地在政治上的統合、經濟上的合作,越來越成為必要。相關問題值得繼續探討。
目前,香港高鐵西九龍總站“一地兩檢”方案是香港將西九龍站約四分之一的面積,租予內地劃為內地口岸區,由內地機構和人員負責通關查驗執法,執行內地法律。(中新社記者 張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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