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實現海洋可持續發展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7-12-06 15:24:37 | 來源: 人民網 |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臨時代辦吳海濤大使。圖/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網站
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臨時代辦吳海濤大使5日出席第72屆聯大關於“海洋和海洋法”議題的一般性辯論會。吳海濤在發言時指出,國際海洋和海洋法事務在取得諸多新發展的同時,也面臨不少新問題和新挑戰。他表示,中國主張以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來實現海洋可持續發展、以促進海洋法治來維護公平合理的海洋秩序,以及通過加強溝通協調來穩步推進國際海洋法立法進程。
吳海濤首先對南非和挪威作為協調員所作貢獻表達了感謝。他説,即將通過的海洋和海洋法決議、可持續漁業決議比較全面地反映了一年來相關領域情況,對全球海洋事務和海洋法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我感謝南非和挪威作為協調員所作貢獻。過去一年,國際海底管理局、大陸架界限委員會和國際海洋法法庭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三大機構的工作繼續取得成果,我對此表示祝賀。同時,我還要感謝聯合國海洋和海洋法辦公室作為秘書處所付出的辛勤努力。
隨後,吳海濤大使闡述了中方關於“海洋和海洋法”的立場和主張。他説,當前,國際海洋和海洋法事務取得諸多新發展,也面臨不少新問題和新挑戰。我願分享中方的立場和主張:
一、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實現海洋可持續發展
海洋是人類共同家園,是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寶貴空間。 今年6月,聯合國海洋可持續發展大會通過《我們的海洋、我們的未來:行動呼籲》宣言,重申支持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中可持續發展目標14的莊嚴承諾。面對海洋領域的問題和挑戰,我們必須牢固樹立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密切合作,攜手應對挑戰。中方提出“一帶一路”,特別是其中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倡議,將有力推動涉海國際合作的開展。中方願秉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則,在國際海洋領域推進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平衡處理海洋的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積極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實現海洋可持續發展。
二、促進海洋法治,維護公平合理的海洋秩序
《公約》及一般國際法為各國開展海洋活動提供了法律框架,各國據此享有的權利應得到充分尊重。中方支持國際海洋法法庭在和平解決海洋爭端方面發揮作用。《公約》爭端解決機制是一個精心設計、平衡反映各方關切的整體,應善意、準確、完整地理解和適用,避免濫用。中方支持大陸架界限委員會遵循《公約》及其現行《議事規則》開展工作,堅持“有爭議、不審議”原則,維護沿海國合法權益和國際社會整體利益,維護公平合理的國際海洋秩序。中方支持國際海底管理局更好地履行《公約》所賦職責。
三、加強溝通協調,穩步推進國際海洋法立法進程
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區域海洋生物多樣性問題(BBNJ)國際協定談判對全球海洋治理至關重要。預委會已就協定草案要素提出建議,中方注意到該建議並未涵蓋所有事項,亦非各方共識,不影響各方未來談判立場。中方強調,未來協定不能損害《公約》制度框架,相關安排應有充分的法律依據和堅實的科學基礎,兼顧各方利益和關切。國際海底資源開發規章將是規範國際海底礦産資源開發活動的重要規則,今年8月,海管局散發了最新規章草案。中方強調規章應遵循《公約》和《1994年執行協定》的規定和精神,與國際海底資源勘探規章的內容相銜接,與現階段人類在國際海底區域的活動及認識水準相適應。各方應充分協商、循序漸進地開展規章制定工作。
吳海濤強調,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並積極支持國際海洋事務和海洋法的發展。今年5月在北京召開“一帶一路”國際合作高峰論壇,為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以及開展海洋合作注入新動力。中方致力於加強能力建設和促進合作,今年先後主辦了“中國—小島嶼國家海洋部長圓桌會”和“APEC沿海城市海洋垃圾管理國際研討會”。中方將繼續向國際海底管理局、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的自願信託基金捐款,支持發展中國家參與有關工作。
吳海濤表示,中國將繼續做國際海洋法治的維護者、和諧海洋秩序的構建者、海洋可持續發展的推動者。中方願本著“和平合作、開放包容、互學互鑒、互利共贏”的絲路精神,與各國攜手應對涉海挑戰,共同保護海洋,共享海洋開發利用寶貴成果。(人民網聯合國電 記者 殷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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