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起中國京津冀將聯動實施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

12月28日起,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將聯動實施部分國家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辦簽證政策。屆時,來自全球53個國家,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客票的外國人,可選擇從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口岸、天津國際郵輪母港口岸、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口岸、北京鐵路西客站口岸、河北石家莊國際機場口岸、河北秦皇島海港口岸中的任一口岸入境或者出境,並可免辦簽證在京津冀行政區域內停留144小時。

 

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是指在國務院批准的口岸,對部分國家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144小時內確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客票的外國人,實行過境免辦簽證政策。符合過境免簽條件的外國人,從入境之日的次日零時起,可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區域內停留不超過144小時。

 

此次,京津冀三地聯動實施外國人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是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國家戰略的一項重要舉措,外國人入出境口岸更多、停留時間更長、活動區域更廣,將對推動京津冀地區經濟發展、開發開放以及旅遊等第三産業發展起到十分重要的帶動作用。

 

為更好地服務過境免簽旅客,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天津國際郵輪母港口岸在旅客通道醒目位置均設置了中、英文引導標識。市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天津邊防檢查機關還開闢了144小時過境免簽登記窗口、入境檢驗專用通道,提供中、英文對照的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宣傳提示材料等人性化服務。

 

市公安出入境局提醒過境免簽旅客,在中國境內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入境後,應隨身攜帶護照等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在旅館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應當在入住後24小時內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旅客在京津冀行政區域內停留不能超過144小時,不能超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行政區域活動,如遇不可抗力等原因需停留超過144小時的,或者超出京津冀行政區域活動的,須到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相應簽證證件。未辦妥相應簽證情況下,停留超過144小時的,超出京津冀行政區域活動的,或者從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北京鐵路西客站、天津濱海國際機場、天津國際郵輪母港、河北石家莊國際機場、河北秦皇島海港以外口岸出境的,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門和邊防檢查機關將依法進行處罰。

 

附:144小時過境免辦簽證政策適用的國家名單(53個)

 

一、歐洲申根簽證協議國家(24個)

 

奧地利、比利時、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冰島、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西班牙、瑞典、瑞士。

 

二、歐洲其他國家(15個)

 

俄羅斯、英國、愛爾蘭、塞浦路斯、保加利亞、羅馬尼亞、烏克蘭、塞爾維亞、克羅地亞、波黑、黑山、馬其頓、阿爾巴尼亞、摩納哥、白俄羅斯。

 

三、美洲國家(6個)

 

美國、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四、大洋洲國家(2個)

 

澳大利亞、新西蘭。

 

五、亞洲國家(6個)

 

韓國、日本、新加坡、文萊、阿聯酋、卡塔爾。(人民網電 記者朱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