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世安:憲法是澳門特區的立區基礎
編輯: 母曼曄 | 時間: 2018-01-12 15:40:25 | 來源: 中國新聞網 |
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崔世安12日表示,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國兩制”的最高法律依據,也是澳門特區的立區基礎。
澳門基本法推廣協會當天舉行慶祝澳門特區成立18週年專題講座,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兼澳門基本法委員會主任李飛主講,主題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與特別行政區”。
資料圖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崔世安。 中新社記者 龍土有 攝
李飛強調,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毫無疑問應當在全國範圍內普遍適用,香港、澳門兩個特區也不應例外。但是,在“一國兩制”條件下,特區不實行內地的社會主義政策和制度,也不設立本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
對於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如何適用於特區,李飛認為,首先要將人民通過法定程式形成的意志在香港和澳門落實好;其次要堅決地維護國家的憲制秩序和中央對特區的全面管治權;三是要切實保障港澳同胞依法參與國家政治生活,共享國家的權力。
李飛指出,雖然澳門特區只有60多萬名居民,有一些還是非中國籍人士,但卻有12名全國人大代表名額,與人口的比例達到1:5萬,遠高於其他省(區、市)1:67萬的平均比例,這足以體現出國家對澳門的重視。
崔世安認為,講座主題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他談了三點看法:一是準確理解澳門特區的法律根源,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國兩制”的最高法律依據,憲法和澳門基本法共同構成了澳門特區的憲制基礎;二是要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只有國家好,澳門才會更好;三是切實履行澳門特區使命,全心全意改善民生,持續提升治理能力,有序推進民主,維護社會穩定和加強青年一代培養等。
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主任鄭曉松指出,要充分尊重和維護憲法和基本法所規定的全國人大以至常委會對於特區的管治權,任何挑戰中央權力和澳門基本法權威的行為,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對不能允許的。(中新社澳門電 記者龍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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